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检务督察活动的情况报告
市院纪检组(监察处):
按照上级院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检务督察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在2016年元旦和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了督察或检查,现将督察或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高检院和省院有关规定禁令情况。
节前以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了廉政禁令教育,以知识竞赛、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组织学习宣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十五个严禁”的自律意识。通过督察或检查,元旦和春节节日期间未发现单位及干警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用公款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情况;未发现单位或干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
二、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情况。
认真落实重大节假日车辆封存规定,对公务车辆全部集中封存管理,并及时如实上报;对公务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健全,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未发现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警车停放在旅游景区、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等情况。
三、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情况。节前均制定了值班安排表,严格落实了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要求,带班领导联系电话畅通,值班日志登记清楚、交接手续完备;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安排了应急值班车辆和人员。
四、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情况。
节前对全院各部门及干警进行了机关安全和保密教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节日期间自侦部门无办案任务,办案工作区无安全隐患。档案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单位门卫在岗履行职责认真,坚持对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2月11日上午,市院督察组来我院督察春节值班等情况时,对我院春节值班等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