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人(单位): | 代芳芳 | ||
点餐人类型: | 自然人 | 性别 : | 女 |
联系电话: | 151** | 点餐时间: | 2024-10-31 11:16:37 |
法治服务主题: | 法律咨询 | ||
法治服务内容: | 我有个侄儿子跟别个一堆打篮球,不小心把别个撞伤了点,都是一起打球的,又不严重,对方非要喊赔钱,合适不? |
回复人: | msadmin | 回复时间: | 2024-10-31 11:21:40 |
回复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