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人(单位): | 陈都督 | ||
点餐人类型: | 自然人 | 性别 : | 女 |
联系电话: | 182** | 点餐时间: | 2024-11-05 15:08:18 |
法治服务主题: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 ||
法治服务内容: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 |
回复人: | msadmin | 回复时间: | 2024-11-12 10:17:36 |
回复内容: | 您好,法律咨询建议提供具体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