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周星期一为检察长接访日。
二、各位检察长要重视接待日工作,认真执行检察长接访制度。
三、各位检察长按《检察长接访值班表》的安排进行接访。
四、检察长接访要认真负责,接待要由专人作接待笔录,并由接访检察长作出处理意见。
五、有事不能接访的检察长要告知接待员,并通知下位检察长接访。
六、对重要的群众上访,接待员可请示有关的检察长进行接访。
七、对需要业务分管检察长处理的重要访、疑难访等,接待员可与有关检察长约定时间接访。
八、检察长接访制度的施行由控申科接待人员督促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