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根据《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本院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整合、调整,并实行“双轨制”管理,原中层干部均不免职,但各项检察工作按整合后的内设机构运行,其内设机构、相关人员调整如下:
一、业务综合部(5人)
由控申科、案管办构成。
纪检组长李学军代检察长吴超平分管业务综合部。
副部长:姜艳华(控申检察科科长,主持业务综合部工作,分管控申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市检察院业务绩效考核统计督促工作,与邓启东、羊荣磊协作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人 员:罗利川(控申科副科长)、陈斌(案管办副主任,主持案管办工作)、辛鹏(案管办副主任)、王巧(聘用人员)
检察官办案组:
组 1:姜艳华(员额检察官)、罗利川(检察官助理)
二、公诉部(7人)
由公诉科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工作构成。
部 长:邓海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副部长:邓启东(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驻安顺派出检察
室主任,协助邓海平分管的工作,主抓检察委员会、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与姜艳华、羊荣磊协作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人 员:廖 琴(公诉科科长)、羊荣磊(公诉科副科长)、
龙凌云、杨勇、甘洪勇(内勤)
检察官办案组:
组 1:邓海平(员额检察官)、杨 勇(检察官助理)
组 2:邓启东(员额检察官)、龙凌云(检察官助理)
组 3:廖 琴(员额检察官)、羊荣磊(检察官助理)
三、诉讼监督部(9人)
由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局和生态资源检察、“两法衔接”、维稳、禁毒、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成。
部 长:王永慧(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副部长:冯 漫(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驻竹马工业园区
派出检察室主任,协助王永慧分管的工作,主抓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人 员:赵 珧(侦查监督科科长)、王光亮(刑事执行局局长)、徐文(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周祖波、罗文泽、朱斌、戈璐婷(聘用人员、内勤)
检察官办案组:
组 1:王永慧(员额检察官)、周祖波(检察官助理)
组 2:冯 漫(员额检察官)、王光亮(检察官助理)、
罗文泽(检察官助理)
组 3:赵 珧(员额检察官)、徐 文(检察官助理)
四、民事行政检察部(3人)
由民事行政检察科和公益诉讼、依法治县工作构成。
部 长:王永慧(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
副部长:王 媛(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协助王永慧分管民
事行政检察部的工作)
人 员:易雪艳(民行科副科长,主抓依法治县工作)、植红玲(聘用人员、内勤)
检察官办案组:
组 1:王媛(员额检察官)、易雪艳(检察官助理)
五、行政综合部(12人)
由政治处、办公室(检务保障中心)、检察技术科、法警队构成。
部 长:闫承宏(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治处、办公室(检务保障中心)、检察技术科、法警队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建、教育培训、检察宣传、检察文化建设、文明创建、拥军优属、工会、共青团(青学会)、妇女计生、老协、联乡包村、扶贫工作、技术警务保障、环保绿化、消防、防汛、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副部长:胡志毅(检察技术科科长,协助闫承宏分管的工作,主抓计划财务装备、检察信息化、检察技术工作)
人 员:张 燕(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黄俊、张孟(法警队大队长,负责法警工作和联系乡相关工作)、陈滔(法警)、曹丽娟、罗静、陈明勇、胡松林、莫永林、吴丽莉(聘用人员)。
六、纪检监察组(1人)
组 长:李学军(党组成员,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法档案、检务督察工作。)
请全院干警根据新的内设机构、人员调整情况,做好工作交接,并于1月8日全部到岗到位,确保我院大部制工作顺利推进。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