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年初党组提出的“争取用1-2年时间,进入全市检察机关工作绩效考核一等奖、县委工作考核一等次”的目标,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坚持“一个目标、两个抓手、三个措施”的工作思路,唱响“立目标,抓落实,重培育,激发石检精神,再创石检辉煌”的口号,狠抓机关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建设,为加快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提升,取得显著成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部联合印发的《检察机关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规范检察机关奖励工作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表彰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7名优秀公务员、1名优秀事业人员、8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0名绩效优秀个人予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检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业绩;希望全体干警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遵守纪律、踏实工作、勇于奉献、协作配合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的为人本色;学习他们善于钻研业务、勇于挑战、敢于开拓创新的精神。
附件:2017年度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人员、优秀共产党员和绩效优秀人员名单.docx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