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和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了亲职教育,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案件亲职教育的全覆盖。
办案人员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不同身份,结合案件中反映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中的具体疏忽和问题,要求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重视矫治未成年子女犯罪行为和预防再犯罪,切实起到监督未成年人遵守教育矫治的特殊要求。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长,建议其加强履行监护、教育能力的培养,帮助未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加强未成年子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司法实践证明,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犯罪侵害,与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密切相关。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对监护失职或者监护不当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不仅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避免其遭受犯罪侵害的现实选择,更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重塑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