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县砂石资源合法有序开采,有效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大渡河水域自然生态环境,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延伸检察职能,利用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重点行业综合治理。2020年7月17日,石棉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依法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此次宣告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邓海平主持。宣告会上,副检察长邓海平简要介绍了此次制发检察建议的原因、目的以及公开宣告的内涵和意义,后由案件承办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宣读检察建议书并送达水利局负责人手中,水利局负责人当场接受检察建议并表示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是对工作的帮助和促进,会拿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在期限内整改到位。其他与会人员认为公开宣告检察建议改变了以往用“文件沟通”的做法,邀请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到院当场签收,既增加了面对面释法说理的高效沟通,又通过座谈交流搭建了联系协作平台,不仅有利于各执法单位间更好协商处理非法采砂乱象,有利于检察建议落实到位,更有助于老百姓生产生活。
近期,我院在办理余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发现余某某违反矿产资源相关法律规定,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在大渡河流域无证、超范围非法开采河道砂石,余某某长期非法采砂未得到有效查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遂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根据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案一建议”原则,依法向水利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强化监督执法工作。立足水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加大对私挖滥采砂石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强化执法取证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能力;三是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相关案情,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合力打击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下一步,石棉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做好法律宣传解释工作,取得行政执法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