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名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在雅安市名山区前进镇凤凰村水域开展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活动。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16000尾鲫鱼、黄颡鱼等多种鱼苗,放流鱼苗的费用均来源于吴某等人赔付的生态修复费用。2021年7月5日,吴某等人采用电鱼方式在前进镇凤凰村水域捕鱼,经农业部门认定,吴某等人电捕鱼的行为造成了水域生态环境破坏,需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吴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吴某等人承担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责任。吴某等人与市农业农村局经磋商,达成了生态赔偿协议,主动支付了生态修复费,用于购买增殖放流的鱼苗。
通过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向周围群众宣传了非法捕捞水产品对生态的破坏,同时也有效的改善了名山河水域的生态环境,唤起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
下一步,名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母亲河生态守护,通过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相结合,以“检察蓝”守护名山河,以公益诉讼护航“水域绿”,为建设美丽名山,保护一江碧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