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工作总结
2019年,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373”总体发展思路及全市检察机关“1223”工作思路,充分发扬“攻坚求突破,拼博创一流”的雅安检察精神,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力护航生态建设。集中开展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2件4人,起诉5件14人。注重发挥生态损害赔偿的积极功能,通过履行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使侵权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34955元、补种树木5250株,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结合大熊猫国家公园、二郎山国家森林公园、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特点,打造二郎山生态检察法治教育基地。
(二)依法保障民营经济。依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维护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把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工作方向,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9人。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职务犯罪,起诉1件1人。对涉嫌犯罪民营企业家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1件2人。检察长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10余次,检察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组织民营企业家座谈3次,详细了解企业发展困难,积极为企业家排忧解难,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三)倾力服务脱贫攻坚。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8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作用,着力抓好产业发展,进一步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帮助联系村柏树村新发展藤椒250亩、笋用竹260亩、黄柏60亩、黄花10亩、红枫10亩。着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资金52万元,用于柏树村4组1000米道路建设。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干部有效预防非洲猪瘟,防止群众财产损失。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保持全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进一步细化完善村规民约,加强移风易俗引导教育,让乡风、民风更淳朴。
二、聚焦检察重点工作,推近平安天全法治天全建设
(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协作配合,充分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5件91人,同比分别上升17%和19.7%;提起公诉96件165人,件数同比上升6.7%。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多发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28件29人。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强奸以及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28件51人,起诉26件55人。积极参与禁毒防艾专项整治,批捕涉毒犯罪9件13人,起诉14件20人。切实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对彭某某、李某某采用工业硫磺熏蒸20吨“毒笋子”一案提起公诉。
(二)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件10人,追捕2人,起诉2件34人。建立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化办案机制和检察长带头办案机制,优选5名检察官组建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积极推动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会同侦查、审判机关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法、线索发现移送核查、会商研判机制,增强打击合力。依法办理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贾某某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采矿、抢劫、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案件。坚持“破网打伞”,办理“保护伞”案件2件2人。延伸办案效果,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
(三)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坚持不枉不纵、双向保护原则,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人,起诉1人,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深化帮教协作机制,联合宝兴县检察院对6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考察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依法纠正办案机关违反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情形。积极参与“黑校车”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对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超载342.9%从事校车运营业务等3件4人以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联合食药品、教育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创新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联合民政、团委等职能部门共建“未成年人保护110指挥中心”。以 “法治宣传月”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决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受理控告、申诉等各类信访案件14件,引导律师参加矛盾纠纷化解5件。抓好春节、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等重大、敏感节点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和巡查机制。结合毒品案件办理,针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快递行业投寄快递违禁物品监管不严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有效规范快递流程管理。深入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办理杨某某故意伤害案促成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到县城音乐广场、车站等人流聚集地开展法治宣讲20余次,联合法院深入村组、社区开展巡回审理2次,切实提高社会法治水平和群众法律意识。
三、突出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执法严格司法公正
(一)深入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件,纠正漏捕3人、侦查活动违法10件。强化审判监督,依法提起抗诉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深入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向审判机关提出量刑建议137人。深入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工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和监外执行违法情形15件,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6件。坚持“人权保障”优先原则,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严格做好特赦检察工作,对5名符合条件罪犯依法报请特赦。加强检察、监委联系,进一步拓宽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渠道,向市检察院移送犯罪线索1件。
(二)不断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突出生效裁判监督主业地位,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不断强化监督实效,彰显监督权威。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件,其中,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4件,支持农民工讨薪、索取赡养费起诉4件,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1件。在办理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申诉案中,依法对审判机关未依法送达开庭传票导致当事人未出庭应诉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启动再审程序,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办理非诉行政执行监督1件,行政违法监督3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均书面回复并采纳检察建议。
(三)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天全县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外协作配合,联合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森林防火、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等专项行动,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49 件,立案4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针对秸秆焚烧破坏生态环境现象,首次使用无人机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取得良好治理效果。针对雅康高速公路天全段建设期间临时占用部分乡镇耕地林地未及时复耕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进行实地查勘,加强沟通衔接,依法向职能部门及乡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和开展复垦复绿工作。联合农业农村工作部门深入乡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持续发展根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查摆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60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43项。坚持“党员活动日”专题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到仁义乡红军村开展红色主题教育活动2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开展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党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报告重大敏感案件4件、重大事项3件。
(二)狠抓班子队伍建设。紧盯领导班子“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决策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检察长办公会例会制度,深化院领导“AB岗”工作补位机制,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调整交流班子成员2名,提拔中层干部2名。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领导干部素能提升培训、业务骨干轮训、“检察夜校”视频培训等,干警业务能力明显提升。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严格落实上下班、着装、值班等规章制度,加强检务督察,进一步规范会风会纪、车辆管理等,不断提升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司法规范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务实推进阳光检务。在全国案件信息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7件、发布生效法律文书96份、重要案件信息20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58人次。深入推进政法系统“四不”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自行组织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49件,评查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利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控案件146件,向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发送期限预警通知50次212件,发出流程监控通报2期,全院无超期办理案件。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或通报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重要案件办理等情况,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检察工作,组织人员到“两会”代表团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配合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调研3次。加强人大代表日常联络工作,走访市、县人大代表36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员联系,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通过通报工作、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04篇。
五、2020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二是思想不够解放,“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有待提高,担当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改革创新工作成效还不明显,司法体制改革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2020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全力落实县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13373”总体发展思路及全市检察机关“1223”工作思路,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为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做出积极努力。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牢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向党委、市院请示报告制度化、常态化。紧紧围绕县委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司法救助融入国家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开展司法办案工作,助力天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坚决纠防冤假错案,着力解决损害经济发展、影响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质效。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监督实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办理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增强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强化对公益的司法保护,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三)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检察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改革创新,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法律监督专业化建设等工作,切实以司法体制改革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飞跃。以捕诉一体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为契机,改进办案方式,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扎实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开展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应用,促进“三远一网”、智能办案区、档案数字化建设。
(四)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检察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坚决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定进一步加强信访案件、事项办理和回复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对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偶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大胆适用不捕、不诉。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促使特殊人群受益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办案水平。以全市检察机关“三化”建设现场会为契机,加快机关管理“三化”建设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息化手段与机关管理深度融合,提升检察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整体工作水平。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培养年轻干警,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挖掘、培养优秀年轻后备人才,提升队伍活力和竞争力。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坚持绩效考核全覆盖,严格落实奖勤罚懒。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