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天全县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12月28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天全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天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式挂牌。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由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与公安局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组织协调、常态化开展沟通衔接、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方式,为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制度机制提供平台机制保障,促使双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达成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切实增强侦查办案、检察监督能力,有效提升检察监督工作和公安侦查活动法治化水平,确保侦查活动依法、规范进行。在之后的联席会上,双方就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交换意见,并就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内外监督衔接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为下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具体工作细则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