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一叶总关情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践行群众路线服务灾后重建纪实
“全力突出重建,奋力突破发展,建设幸福美丽新天全”。这是我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明确提出的指导思想,也是我院积极投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
“这样处理,我心服口服”
2014年4月2日一大早,我院门卫处突然来了一名“不速之客”。来人手里提着两箱牛奶和几瓶大山蜂蜜,执意要见检察官。来人是始阳镇乐坝村村民高某,他是专程来感谢检察官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今年3月初,高某到我院反映,称“自家的宅基地未经本人允许被强行征用”,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已花费千元车费找相关部门至今未得到妥善处理,请求检察机关帮助解决。
接访后,分管检察长迅即带领民行、控申部门干警到始阳镇实地调查。据了解,“4.20”地震后,高某按现有家庭人口五人报名进村里聚居点,且按规定缴纳了第一笔房款5万元建房款。但在实际修建过程中高某却以其宅基地被征用而未领到补偿款,长子即将成婚,修建5人户型不能满足其全家居住为由不准施工单位修建。为此,高某还四处信访。分管检察长和乡镇检察室及民行、控申部门干警走访了乐坝新村聚居点分管镇长及包村干部,对高某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核实之后,又至聚居点实地查看,并到高某家中走访得知,该村聚居点规划期间,高某正在外打工,征用协议及委托建房等相关手续都是其母亲作为户主签字认可,但至今确未领取征地补偿款。新建5人户型房屋不能满足家居需要也是事实。我院对此迅速与镇、村干部进行了沟通,协调镇、村两级据实研究方案。3月26日,我院乡镇派驻检察室及民行、控申部门干警再次到始阳镇政府协商处理方案。经镇、村干部协调及农房重建自建讨论决定,高某不再进入新村聚居重建,允许其原址重建。我院庚即向高某作出回应,并就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及高某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引导教育。事后,高某对我院干警说:“这样处理,我心服口服”。
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你们这样一讲,我们心里就更加明白了”
3月4日下午,我院女干警深入西城社区,就涉及“4.20”地震相关的刑事犯罪和可能引发的民事矛盾纠纷等问题为社区50多名妇女进行法制宣传,并现场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
“4.20”地震以来,我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以服务灾后重建为主题,积极开展了“进社区、进基层、访民情”“二进一访”活动。活动中,检察官们针对灾后重建深入推进特殊时期,社会矛盾大量凸显,敏感事件和热点问题增多,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复杂等实际情况,结合具体案例向社区群众进行讲解。“哄抢救灾物资是违法行为”,“虚报冒领救灾款物要受到法律制裁”等专题讲座和“以案说法”等活动,深受社区居民欢迎。据统计,一年来,我院干警共组织开展“二进一访”7次,受益群众达400余人。
群众说,“你们这样讲,我们就明白了。我们将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并肩携手为建设美好新天全而努力。”
“建设新家园,我们有信心”
2014年3月23日,在新华乡柏树村集中安置点工程建设现场,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放弃周日休息带领干警专程到新华乡柏树村新集中安置点走访,这是该聚居点今年开工以来他第四次实地查看工程建设情况。
新华乡柏树村是我院的联系村,地震发生后,由于该村受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群众住房重建一度受阻,无法快速启动,许多群众强烈要求到永安村聚居点集中安置。一度时期,永安安置点规划安置人户达到400余户,各种矛盾迅速凸显。得知情况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率领干警进驻柏树村实际调查。一方面,他们与乡村组干部一起踏勘地形,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协商安置方案。另一方面,他们及时与县农村灾后重建指挥部之间沟通,协调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到柏树现场勘察,上门处理地质灾害隐患,落实集中安置用地。同时,主动与联系村群众座谈交流,鼓励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并及时帮助协调电力、水务部门,解决重建户生产生活困难。
在我院的协调帮助下,全91户重建户,除24户进入永安村安置点,25户进入本村集中安置点外,其余42户均已启动原址重建,4户原址重建户已搬进新家。
看到检察干警真心为自己办实事,村民们高兴地说:“有你们的帮助,建设新家园,我们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