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情况。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贵强、监所检察科、侦查监督科、乡镇检察室干警一行深入到始阳镇、乐英乡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就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中,大家共同分析研究了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
刘奇检察长在听取了介绍后,指出:社区矫正是一项很严肃的刑罚执行工作。当前我县灾后重建的各大项目正紧张实施,确保一方社会治安稳定才能够让灾后重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并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司法行政部门应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谈话,切实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行踪,有效避免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对于不服社区矫正管理的人员,符合收监条件的,及时提请法院收监执行。二是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及时启动侦查程序,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不能再将其放任于社区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三是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配合,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四是村委会对辖区内的辍学、留守青少年(儿童)进行摸底汇总建立名册,多给他们关心关爱,预防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