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成立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本院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按照省院《关于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奇
副组长:柯斌、张晓云
成 员:胡贵强、龚军、廖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柯斌(兼任)
副主任:张晓云(兼任)、陈盈吟
成 员:洋锦、高志蓉、沈丽君、王萍、吕勇
三、主要职责
在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组织实施全院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组织指导,摸底自查(4月25日-5月13日)。组织指导各部门对纳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的案件按要求进行逐案自查,如实填写省院下发的统计表,并及时将统计表和自查情况报告于5月13日前报送至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盈吟0A邮箱)。
二是充分准备,迎接检查(5月16日-6月30日)。6月,省院将在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抽查的方式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此前,市院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县(区)院涉案财物处理工作进行检查。我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识到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准备迎接各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