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文件
天检发〔2014〕57号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突出抓好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领域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全院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节约工作机制
一是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增强做好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养成节约办公、低碳生活的良好习惯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办内),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事务;三是认真开展绿色办公、绿色出行、资源综合利用等活动,引导带动本院各部门干警少坐一次车、少开一小时空调、少开一盏灯、少用一张纸,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使用可回收和循环利用的办公产品。
二、加强管理,从细节入手抓节约工作
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部门“五节”工作制度,做到节约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措施具体。认真做好用水用能数据统计分析,及时建立用水用能台帐,掌握水、电、气、汽油、办公用品等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上升下降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的强化节约节能管理。
(一)强化节水节能监管
1、除特殊业务用房对温度有特殊要求外,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随手关门,不得开窗,下班提前1个小时关闭空调。
2、下班及时关闭办公场所电热水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设备,节假日应让相关电器插座与电源处于物理隔离状态,减少待机能耗。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灯或少开灯。在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下,夜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
3、将干警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办公、办案,加强对空调、自来水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要严格按有关节水节能操控规程进行管理运行,及时维修保养,有效防止能源资源浪费事故的发生。门卫要加强白天、夜晚的巡查力度,纪检组、办公室要及时纠正部门和单位不及时关灯、关电器的行为,严禁部门和单位私自违规装修和安装使用高能耗设施。
4、注重办公区用水节约,严禁跑冒滴漏,避免“长流水”,发现设备问题及时检修。
(二)有效开展节水节能技术改造。结合灾后重建实际认真开展节水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做到100%改造、使用节水器具和绿色高效照明灯具,升级改造智能终端控制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遮阳、保温等建筑节能改造和空调等高能耗设备节能改造。
(三)使用节能环保办公用品。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的办公设备,加快淘汰老旧高耗低效办公设备。坚持办公用品登记领用工作制度,做到打印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制数量,不用或少用一次性纸杯,抵制过度包装的办公用品。
(四)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强化车辆保养维护,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实行公务用车登记,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等制度,降低车辆费用。
(五)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弃节能灯、废塑料等废旧办公用品要进行妥善回收和处理。其中,有涉密内容的废纸和存储介质按原规定渠道处理,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弃物,由符合资质的回收企业统一处理。
三、切合实际,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各部门要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工作为主线,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办公区等创建活动。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措施,把建设节约型机关作为创先争优、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理念的重要一环,不断提高勤俭节约意识,为社会经济良性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7月22日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4年7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