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带领院党组成员及预防办主任等一行七人,会同县纪委常委、宣教室主任刘雪松前往我县始阳镇,推动建立“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并举行了《关于建立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的意见》的文件会签仪式。始阳镇党委书记杨斌、镇长杨本涛,始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各村支书、村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及聘请的二十八名廉洁重建监督员共八十余人参加了会签仪式。
在会签仪式上,刘奇检察长为参会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始阳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在保障灾后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以及保障强农惠民政策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建议镇、村(社区)、组各级干部要主动、自觉接受廉洁重建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三是建议廉洁重建监督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最后,始阳镇党委书记杨斌感谢我院对始阳镇灾后重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镇党委、政府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廉洁重建监督员制度,并要求镇、村(社区)、组干部要保障廉洁重建监督员的监督工作。
这是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我县“全力突出重建、奋力突破发展”工作大局,体民情、察民意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