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局、科、室、队:
为按时高质量完成2015年度本院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根据《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川办函〔2005〕10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将有关立卷归档中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立卷归档工作,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内勤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根据高检院和省档案局有关归档文件的要求“该归档的档案必须全部归档”,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归档范围规定,将应归档的档案认真清理造册,确保档案收集齐全。
三、2015年度应归档的各门类档案(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的文书档案以及2014年12月31日前结案的诉讼档案卷宗、音像、光盘等)由各科室内勤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后填好清册,于2014年5月31日前移交办公室。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