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接县人大办公室通知,天全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15年5月8日在川达宾馆召开。经院领导决定,现将我院做好人代会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告工作时会务协调人员:洋锦 佘盛兰
二、听会时间:8号上午11点至12点,下午2点至4点。
三、听会人员:
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陈盈吟 王炯 (陈盈吟同志负责)
农业局四楼会议室 张力 甘朝松(张力同志负责)
审计局三楼会议室 高志蓉 吴琦炜(高志蓉同志负责)
国土局五楼会议室 黄小东 赵黎明(黄小东同志负责)
工商局五楼会议室 彭文 李俊军(彭文同志负责)
请以上听会人员着蓝色短袖衬衣、蓝领带、小检徽准时到代表团会议地点听会,作好记录,会后将听取的意见建议报办公室。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