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检察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等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的工作大局,以脱贫攻坚为重点,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学赶超”活动为载体,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撸起袖子,服务大局,倾力保障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参与城市拆迁改造、精准脱贫、河道砂石整治等一系列活动。一是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多次带队深入到新华乡柏树村、大坪乡瓦坪村进行调研,召开脱贫工作推进会,协调帮助解决住房、道路等实际困难,并通过资金投入、技术支持等多种形式精准扶贫。二是积极参与“重建家园、治理环境、爱我长江”河道砂石整治活动和省环保督查事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有力促进了“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和省环保督查提出问题整治的深入开展,为坚持绿色发展,倾力建设绿美天全营造了良好氛围。在专项整治中,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对8名涉嫌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三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队积极参加征地拆迁工作,并任沙坝片区工作组副组长参与沙坝开发工作,为沙坝新区建设及县城高速互通建设胜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打击犯罪,惩治腐败,全力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面对司法改革全面推进,职务犯罪侦查面临转隶等带来的影响,我院在县委和雅安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聚焦检察工作主责、主业,保证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提升。
(一)严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等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组织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黄赌毒、各类侵财型、暴力型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等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9件11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0件2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2件96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34件198人。
(二)强化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目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这项改革涉及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机构、人员、职能转隶,不仅我们检察机关自身高度关注,而且社会广泛关注。在这个重要关头,我院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积极发挥教育、引导、保护作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4件5人(受贿1件1人,行贿3件4人),市院交办1件1人,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5件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对破坏生态资源的渎职犯罪,立案1件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坚持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关注其中的渎职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先后派人介入事故现场调查7次,听取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会共12次。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我县邮政分公司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机制,利用邮政公司渠道平台资源,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二是先后安排专人为我县农村信用联社,我县第十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我县邮政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三是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145件,涉及242人次。四是完成了对我院2016年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撰写的《2016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得到了雅安市委常委、秘书长、天全县委书记戴华强的肯定性批示。五是结合办案,我院就我县水务局和农业局发生职务犯罪案件而发出的两份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得到了我县人大、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同时加强办案安全保障,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我院法警工作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控申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保护案件现场、搜查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工作中注意保护侦查人员和证人等安全。共出警 2人70余次。并认真做好应急小分队及重大节假日安全备勤等工作,为保障我院安全和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1、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11件11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2人已判拘役,3人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追漏捕4人。(1人判有期徒刑1年,3人未判决),在办案中严把质量关,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必要时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今年以来适时介入,提前听取公安案情介绍征求意见、引导侦查案件23件,出席现场1件,形成值班报告 1份。切实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今年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2、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对生效裁判、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及执行工作的监督,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 18件,其中:办理二审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建议抗诉2件,市院采纳,不支持监督决定2件;办理一审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不支持监督决定2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2件,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均采纳;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2件;办理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及环保局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支持村民涉信念集体林地纠纷向法院起诉1件;公益诉讼立案2件,诉前检察建议发出2件。结合县上的砂石整治专项活动,在环境保护方面我院对县水务局及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单位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
3、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年初在我院的高度关注与全程直接监督参与下,天全县司法部门全力协作,依法将一名哺乳期已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女罪犯收监执行,确保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同时,纠正公安、司法刑罚执行违法7件,纠正法院财产刑执行程序违法5件。在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对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展开了拉网式检察,确保了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人参与选举。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结束后,我院党组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认同,3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颖同志在我院送阅的信息上作出了肯定性批示:“检察院围绕换届工作开展拉网式检察,深入细致,纠正及时,确保了我县村级换届依法顺利进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所提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全部得到了办案部门的采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办理的邓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于2017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邹瑾,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天全县委书记戴华强分别在市、县检察院送阅的检察信息上分别作出了肯定性批示。
4、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17年7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为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我院党组庚即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汇报,戴华强书记对此作出批示,要求检察机关抓好落实,由县人大负责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县政府积极配合支持。2017年9月5日,由县人大组织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在我院召开,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国土局等13家行政单位负责人参加这次会议,县人大副主任吕建文、政法委书记陈良军、副县长曾勇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为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我院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院班子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截止目前,公益诉讼立案2件,1件系涉国有财产保护,1件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通过诉前程序已办结1件,追回国有财产244732.25元,另1件正在办理中。
三、积极参与,务求实效、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专题部署依法治县工作。院党组专题召开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部署会,研究、推进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分析总结了2016年开展依法治县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短板,并对2017年工作要点、计划作了统筹安排。二是促进规范化水平提升。认真按照《天全县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及《2017年依法治市专项活动》的要求,制定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年度学法计划》、《检察委员会会前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等规章制度,保障年度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巾帼维权服务团”进社区。3月14日,在县妇联组织下,我县巾帼维权服务团成员们走进社区集中开展以“建设法治天全,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妇女维权法制宣传活动,以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巾帼维权服务团的3名女检察官参加了这次活动。四是禁毒教育进学校。我院法制副校长、关工委、妇联一行人员前往联系学校,采取挂图、展板、毒品实物展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及宣传讲解、微直播等方式,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教育活动。五是关爱“五失”进乡村。6月1日,我院关工委、妇联一行4人分别到新华一小、新场二小和“五失”青少年家中看望了我院帮扶的5名“五失”青少年,为他们带去了节日的温暖。六是积极畅通拓宽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和下访巡访制度,实行来访人员点名接访预约接访制度,强化领导责任,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6人,发放救助金24000元,未出现重大集体访、告急访和涉检进京上访。
四、深化改革,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根据我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将原有的1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6部门1局:刑检部、综合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内控部、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反贪污贿赂局。在改革试点期间实行“双轨制”管理。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占我院专项政法编制的比例分别为33.3%、47.2%、13.9%,三类人员比例符合要求,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等级套改已经完成,各类人员已有序地在各自岗位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的要求,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划分检察官权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检察官执纪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认真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对12名员额制检察官等级套改及工资套改兑现工作均全部完成。检察辅助人员也完成了等级套改工作。2017年5月制定了本院绩效考核细则和奖金分配方案,对2016年11月—2017年5月两个阶段对三类人员进行了绩效考核,根据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和细则,经过民主测评、部门考核、分管领导考核、绩效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等程序,评定了考核人员等次,按奖金分配方案兑现了奖金。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持续深入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厘清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要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组织干警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生”专题教育活动,抓住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浮拖”问题,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水平,在检察机关内部营造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氛围,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加强节日廉洁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高检院和省院有关规定禁令情况、执行公务车辆管理情况、落实节假日值班情况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执法办案。一是强化案件统一受理、结案、办案流程、法律文书管理,统一受理并及时分流案件221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9件,一审公诉案件152件。全年年结案审核案件208件,其中移送法院128件,移送公安73件,移送其他院改变管辖7件。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发送期限预警通知46次,发出流程监控通报4期。二是充分保障律师权利,按要求进行电子卷宗制作,一审公诉类案件的电子卷宗制作率达到100%,共制作电子卷宗160件,462卷,40207页。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51人(次),均为律师申请阅卷,为及时便捷地为律师服好务,我院案管部门全部采取了电子卷宗导出并为律师刻录光盘的方式当日及时办结完毕。三是认真组织特种案件的质量评查2件,并按要求在20日内将评查结果层报上级院。四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在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中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272人,并登记法律文书248份。认真贯彻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立健全以网上办公办案应用为核心、以专线应用为主体、以互联网和对外联网应用为分支的检察信息化应用新格局。我院网上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等办公应用全面普及,网上办案率稳步提高,多个部门实现网上办案率100%。办理文证审查案件17件,检验鉴定1件,同步录音录像案件16人次,制作光碟72张,办结率100%,所办案件无错案发生。保证了在检察技术环节鉴定的案件准确率达100%。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自身检察制度建设,规范自身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案件管理、纪律管理、协作联合机制等各项制度。今年上半年以来,为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印发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为提高案件质量管理,印发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为强化执法执纪监督,印发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执纪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实施办法》;我院为提高检委会的工作质效,规范检察委员会权力运行,制定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和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检委会的受案范围、时间、数量、审议程序、会议要求等进行了规范;为强化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我院同天全县公安局先后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关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见证人制度的意见》。
(五)加强法律政策学习,提升调研的能力与水平。深入开展检察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法律适用研究,不断强化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办案一线服务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编发文件132份,信息154期,调研24期,被省院采用10期,市院采用45期。其中调研被“雅安法学”杂志(市级)采用2篇,被“四川检察”采用1篇。被“法制博览”采用2篇,被中国言实出版社“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杂志采用2篇。在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中,我院干警李俊军撰写的调研文章《从高某涛暂予监外执行案衍生看刑罚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在2017年2月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二等奖。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法律监督、检察工作阶段性情况以及重大检察改革,报送有关检察工作的文件、信息和材料。“两会”期间,主动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收集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二是积极开展以“加强外部监督,推动工作发展”为主题的走访市人大代表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先后率干警,走访市人大代表18人次。三是依托“两微一站”(微信、微博、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全面公开案件信息,向全县各乡镇、部门发函邀请关注“天全检察”公众号。
五、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不断创新检察工作
(一)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与县电视台联系,开设《检察官说法》电视栏目,由12名员额检察官结合查办的真实案例,每月各做客1期,目前录制播放5期,第6期正在筹备录制中。
(二)打造生态检察,服务保障生态建设。为贯彻落实县委“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的发展思路,服务保障生态建设。一是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力度。今年以来我院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审查逮捕案件9件16人,依法批准逮捕8件15人,不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15件53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2件43人,法院已作出判决12件43人,均为有罪判决。二是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执法联动,案件移送、会商督办、信息共享等协作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情况,打造检察引导,联动执法,共同保护的新模式,提高服务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动性、能力和水平。三是立足检察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通过参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砂场私挖滥采等整治,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督促依法行政,对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林地及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等问题向水务、环保及林业等执法部门发出履职及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共4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四是采取措施加强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职务犯罪惩处和预防。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为重点,组织开展查办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的专项行动,立案查办涉林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含上年起诉的1件1人)。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攻坚突破、拼搏争先的意识还须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工作还比较薄弱;三是对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深入调研不够,尚未把我们检察工作的预防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四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一些难题,比如实行大部制与现行的内设机构设置的矛盾,待遇差别导致部分干警心理失衡,影响检察队伍的建设与稳定。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
在2018年工作中,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引,发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雅安检察精神,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的工作大局,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优良的作风,振奋精神,履职担当,为实现市院党组提出的“用两到三年的时间进入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奋力冲刺。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方向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二是围绕中心强保障,聚焦主业依法履职尽责。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打击犯罪、化解风险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各项工作,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突出问题,加强法律监督,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统筹推进抓落实,确保改革全面落地见效。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加强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建设,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主动作为谋发展,推动工作不断创新升级。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坚决捍卫司法公正和公信力。丰富检察监督内涵,拓展检察建议运用,在助力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上更有作为,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