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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7-13  来源:本站  点击量:16820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等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攻坚求突破,拼博创一流的雅安检察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体发展思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忠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为推进发展振兴,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为建设生态强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倾力保障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扫黑除恶、城市拆迁改造、河道砂石整治等一系列活动。一是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多次带队深入到新华乡柏树村、大坪乡瓦坪村进行调研,召开脱贫工作推进会,对结对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覆盖走访。就柏树村在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现场进行协商,针对目前存在的住房安全、道路硬化、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仔细分析,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了工作措施,并逐一解决。二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举办了法治宣传,开展了线索摸排,多措并举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恶批捕案件37人,起诉案件124人。三是积极参与重建家园、治理环境、爱我长江河道砂石整治活动和省环保督查事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有力促进了河道专项整治活动和省环保督查提出问题整治的深入开展,为坚持绿色发展,倾力建设绿美天全营造了良好氛围。随着守护绿川2号行动的深入推进,今年上半年,侦监部门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710人,审查,批准逮捕710人。公诉部门共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46,提起公诉共38人。我院在办理的一起非法采矿案,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一起涉恶势力案件,我院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对所有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均作出逮捕决定,保持着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严厉打击态势。四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带队积极参加征地拆迁工作,并任沙坝片区工作组副组长参与沙坝开发工作,为沙坝新区建设及县城高速互通建设胜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立足职能,打击犯罪,全力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活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等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组织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黄赌毒、各类侵财型、暴力型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等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58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948人,不批准逮捕1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3129人,审结案件5212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8138人,不起诉33人,公安撤回37人。

(二)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8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3人(3人在侦查阶段),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纠正漏捕2人(已批捕2人,去年追捕的1人现已批捕),追漏事实3笔。在办案中严把质量关,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必要时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今年以来适时介入,提前听取公安案情介绍征求意见、引导侦查案件10件,出席现场3件,形成值班报告 1份。依法提请市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314

(三)强化审判监督。依法向法院提出纠正违法1件。在法院审理高某某、曾某某贩卖毒品案过程中,我院发现法院未依法通知其近亲属到庭并听取意见,法院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一是人权保障为先,切实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如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执行逮捕,目前案情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执检干警与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进行了面谈,查实了其身体与精神状态极差,执检干警与原案办案部门公诉科承办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因病情严重,符合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不适宜继续羁押。向办案部门天全县检察院公诉科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得到了公诉部门的采纳。执检干警随同公诉干警连夜赶赴荥经县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家属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接送往雅安市人民医院治疗。该羁押必要性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监管风险隐患,确保监管场所平安度春节。二是关注未成年人羁押情况,注重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7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7份,办案部门均作出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三是强化执行监督,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共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六件,向天全县法院共发出6件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四是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共办理纠正社区矫正程序违法案件2件。五是着力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基础建设,目前,我院驻所检察室建设资金共投入60余万元。六是加强向人大的汇报和沟通的工作机制。315日,我院对《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贯彻情况。向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毅、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委员李田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进行了专题汇报。

(五)切实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突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食药监领域和国土出让领域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全面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新时代我县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 16件,其中:办理二审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1件;上报公益线索8条,立案5件,分别向县国土局、水务局、交通局、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共5件,县国土局已回复整改。我院牵头拟定《关于天全县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及全市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成立以及即将开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专题汇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县委书记戴华强同志在报告上作出批示:天全是国家主体功能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理应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中走在前列,干出特色。请县检察院按照要求,继续抓好工作落实

(六)提高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水平。2018年控告检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信访维稳为基础,以检察监督为核心,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动力,以科技为引领,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提高控告检察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控告检察工作检察监督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切实推进控告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件(5件来访),均不属于本院管辖,予当场直接答复,无控申科积压情况。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检察长参与及亲自接待来访群众9人次,有效的处理信访群众的诉求,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化解切实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开展控告检察专题调研。按照上级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控告检察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对2013年度至2018年度5月以来受理、办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件进行了统计分析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浅析如何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调研论文。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1件,与去年同比持平。发放救助金1万元,同比上升50%侯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今年3月,申请人侯某某的父亲携一份多年前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到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信访,称将自己女儿侯某某致伤的被告人现已出狱,但判决中的赔偿款47437.40元一直没有落实,询问解决办法并介绍了侯某某现在困窘的生活状况。控申科干警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侯某某提供的判决书已过执行时效,无法申请执行,加之现侯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生育有三个子女(均未成年),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全家仅靠低保金及其丈夫一个人的土地栽种作物维持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考虑到上述情况,认为其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向侯某某告知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42日,申请人侯某某向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本院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000元。侯某在收到救助款后,连声对检察干警说:谢谢!谢谢!表达了对国家、政府及检察机关深深的感谢。及时化解了一起上访案件。

(七)健全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体系2018年,我院切实加强与综治、民政、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抓好惩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犯罪预防等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人(盗窃12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2人),现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我院办理的蒲某某、赵某某盗窃案实行捕诉一体,由我院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2017112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蒲某某、赵某某移送审查逮捕,20171127日,我院以蒲某某、赵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2018227日,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邀请关工委的工作人员参与讯问蒲某某、赵某某,及时为蒲某某、赵某某申请法律援助,询问蒲某某之父、赵某某之母二人的平时表现良好,服从管教,我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认为二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通知二人法定代理人做好管教工作,回归家庭后要更多的给予关爱和帮助,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2018615日,我院对蒲某某、赵某某二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整合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力量,我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联合天全县城厢镇东城社区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以社区为载体,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工作中,我院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院组织法制宣讲团于2018514日,走进小河一小,开展了杜绝校园欺凌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主题普法教育活动。活动中,围绕当前全国校园高发的校园欺凌现象,结合学生特点,通过真实的案例以案释法,同时也教育未成年人在遭遇校园欺凌时,可采取的防范措施。告诫学生们要加强自身修养,抑制不良习气,提高鉴别能力,掌握自救本领,学会感恩,谨慎交友,树立正确的法制观、人生观、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530日,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载体,到天全县第一初级中学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法治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整合了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宝兴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力量,首次以天芦宝片区模式进行法治宣传。活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共青团等10余人参加,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宣传效果。613日,我院到宝兴县硗碛中学与宝兴县院、芦山县院进行法治宣传,向藏族同胞表演小品,发放传单,向学生宣传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远离毒品,保护好自己。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保护工作,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与天全县人民法院、天全县公安局、天全县司法局、天全县民政局、天全县教育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积极参与,务求实效、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为进一步有效规范行政执法打下了基础。上半年,我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件,现该案公安机关已移送我院审查起诉。二是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和挽救工作我院结合办案,积极探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保护的司法援助、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工作。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我院积极配合宝兴县院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我院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上半年在小河中心小学和天全县第一初级中学进行法治宣传,而且创新宣传形式,以法制情景剧、普法快板、法律知识问答等活泼的形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喜欢。三是积极开展建设法治天全,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妇女维权法制宣传活动。314日,在县妇联组织下,我县巾帼维权服务团成员们走进社区集中开展,以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巾帼维权服务团的3名女检察官参加了这次活动。四是检察官送法进乡村、进社区。今年3月、6月,我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邹涛率干警一行到天全县乐英乡政府及城厢镇东城社区为乡镇及村组(社区)干部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这是我院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走出去讲法,深入基层普法的有力举措,受到基层组织与群众的一致欢迎与好评。五是禁毒教育进学校。我院法制副校长、关工委、妇联一行人员前往联系学校,采取挂图、展板、毒品实物展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及宣传讲解、微直播等方式,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教育活动。六是法治宣传进企业。今年4月、5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奇带院班子成员深入国电天全供电分公司和大唐雅安电力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七是关爱五失进乡村。61,我院关工委、妇联一行4人分别到新华一小、新场二小和五失青少年家中看望了我院帮扶的5五失青少年,为他们带去了节日的温暖。八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416日,我院检察长刘奇、副检察长胡贵强带领我院干警到天全县音乐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讲解案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深化改革,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成立了司法责任制改革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司改工作。一是人员分类管理方面。监察体制改革我院转隶人员5名,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8名,各类检察人员分类已经完成,现有额内检察官9名,检察官助理6名,书记员1名,检察技术人员2名,司法警察2名、司法行政人员4名。入额检察官均在一线办案,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未入额,其中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占我院专项政法编制的比例分别为33.3%47.2%13.9%,三类人员比例符合要求,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等级套改已经完成,各类人员已有序地在各自岗位开展工作。二是内设机构改革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有效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围绕公诉权、职务犯罪侦查权和诉讼监督权三大职权分类,建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办案组织,根据我院出台的《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将原有的1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部门,刑事检察部、综合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内控部、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在改革试点期间实行双轨制管理。三是职业保障方面。根据省院、市院要求及安排部署,政治处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为8名员额检察官办理了按期晋升手续。员额制检察官等级套改及工资套改兑现工作均全部完成。检察辅助人员也完成了等级套改工作。制定了本院绩效考核细则和奖金分配方案,目前已征求意见,正式发布。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持续深入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厘清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要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组织干警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抓住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浮拖问题,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水平,在检察机关内部营造积极向上,求真务实,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氛围,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加强节日廉洁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高检院和省院有关规定禁令情况、执行公务车辆管理情况、落实节假日值班情况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切实加强干警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2018我院不断加强干警的培训力,提高干警统合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共参加国家级培训10人次,省级培训4人次,市级培训16人次,县级培训8人次,检察人员参训率达到了100%。同时,抓好对外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宣传工作重点,加强与电视台、报纸、媒体的沟通,与电视台合作的《检察官说法》,及时把院里的信息、情况等反映出去,起到宣法普法的效果,并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做好信息宣传,共编发文件53份,信息102期,调研15期,其中,被省市转发信息52条,调研2期,推送微信35期,完成微直播2次,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新闻35篇,省级新闻媒体发表50篇,在微博、官网、客户端等网站发布检察信息共计206条,完成《检察日报》征订100份。

(四)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2018年,我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提出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中,一是启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和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主旋律,传播检察正能量。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彭清华同志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读书班上的讲话》、《戴华强同志在天全县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精神读书班上的主题报告》精神,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14期,其中调研文章《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探索》,被雅安市院《检察工作研究》2018年第一期采用;《检察机关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思考》被市院《检察工作研究》2018年第二期采用。

五、加强管理,强化保障,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一)加强案件管理,规范执法办案。一是强化案件统一受理和结案管理。受理并及时分流案件83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9件,一审公诉案件63件。结案审核案件77其中移送法院58件,移送公安29件,移送其他院改变管辖0件。二是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发送期限预警通知23次,发出流程监控通报3期,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效率的明显提升。全院无超期办理案件。三是强化法律文书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登记法律文书116份,其中批准逮捕决定书48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10份,起诉书58份。同时,按照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与保管相分离,办案部门与案管、计财、纪检监察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公安录入涉案财物并通过涉案财物系统移送我院共21件次。因重复移送、案件已改变管辖或移送不规范等原因,我院退回公安14件,成功接收并绑定了案件7件,其中:待审结移送0件;因案件办结同步推送到法院7件。四是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按要求深入开展数据分析研判,认真做好每月案件管理情况报告,及时反映执法办案总体情况和发展态势。五是规范接待服务工作。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1人(次),均为电子阅卷并于当日办结。六是按要求进行电子卷宗制作,一审公诉类案件的电子卷宗制作率达到100%,共制作电子卷宗72件, 309卷。七是组织特种案件的质量评查7件,并按要求将评查结果报上级院。八是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中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90条,并发布法律文书50份,其中判决生效的起诉书46份,不起诉决定书4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已发出案件信息公开通报4期。

(二)加强办案安全保障,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法警工作在侦监、公诉、控申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保护案件现场、搜查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在工作中注意保护检察干警和证人等安全。共协同刑执局调查2件、参与控申部门宣传法律1次、送达文书30余次。认真贯彻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立健全以网上办公办案应用为核心、以专线应用为主体、以互联网和对外联网应用为分支的检察信息化应用新格局。我院网上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等办公应用全面普及,网上办案率稳步提高,多个部门实现网上办案率100%。办理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案件2件,保证了在检察技术环节鉴定的案件准确率达100%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自身检察制度建设,规范自身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案件管理、纪律管理、协作联合机制等各项制度。今年上半年以来,为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印发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为提高案件质量管理,印发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为强化执法执纪监督,印发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执纪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实施办法》;我院为提高检委会的工作质效,规范检察委员会权力运行,制定了《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和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检委会的受案范围、时间、数量、审议程序、会议要求等进行了规范;为强化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我院同天全县公安局先后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关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见证人制度的意见》。

(四)加强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法律监督、检察工作阶段性情况以及重大检察改革,报送有关检察工作的文件、信息和材料。两会期间,主动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收集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二是积极开展以加强外部监督,推动工作发展为主题的走访市人大代表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先后率干警,走访市人大代表32人次。三是依托两微一站(微信、微博、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全面公开案件信息,向全县各乡镇、部门发函邀请关注天全检察公众号。

六、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不断创新检察工作

(一)打造二郎山生态检察工作品牌。2018年,为了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按照川委〔2017577号文件,我县被列为县域经济发展模范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院党组拟将二郎山生态检察作为一院一品打造来思考,以本院制定的《关于服务和保障天全县大熊猫国家公园意见》为切入点,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认真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与林业局、二郎山管委会、喇叭河自然保护区、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联系、协调,提前掌握情况。加强与乡镇联系,在相关乡镇打造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检察宣传室。确定专人加强对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的调研,找准我县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特点。与天全电视台合作,在检察官说法栏目中,多推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该项工作目前与二郎山管委会就打造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二)扎实推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三化建设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一是组织干警到宝兴、名山、汉源等先进县院学习考察。二是对制定的各种制度、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每天坚持四签;班子成员每周带班,不定期抽查上班纪律、在岗、着装等情况,每周形成通报,通报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三是对绩效考核细则进行修改,量化绩效考核指标。四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出差、报账审批手续,内控建设进一步规范。五是加强警车管理,实行派车申请制,用车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派车,并负做好车辆管理使用台帐。六是投入30余万元启动看守所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完成)。七是投入30余万元启动检察专网综合布线及网络系统光纤改造(已完成实施方案)。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观念还需进一步转变,攻坚突破、拼搏争先的意识还须进一步增强二是检察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有的工作还比较薄弱对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深入调研不够尚未把我们检察工作的预防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四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一些难题,比如实行大部制与现行的内设机构设置的矛盾,待遇差别导致部分干警心理失衡,影响检察队伍的建设与稳定。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八、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雅安检察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优良的作风,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全力推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一要坚持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康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权益,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三要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围绕中心强化保障,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要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服务平安天全建设。二要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三要严惩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四要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五要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六要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切实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强化对林业、环保、国土、水务、食药监五大环境领域问题重点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及时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不断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保护水源、耕地、珍稀动植物等不受污染和破坏。

(三)突出检察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一要强化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二要强化侦查活动监督,落实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三要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重点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四要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健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有机衔接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五要加强民行检察监督。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深化服务和保障意识,着力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找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六要提高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水平。不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要锲而不舍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人员分类到岗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员额制检察官履职评价监督机制和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评价检察官履职情况,让办案数量不达标、办案质量不高的检察官退出员额,让真正想办案,能办成案,办好案的人员进入员额,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二要更加关心关爱司法行政人员,拓展职业发展空间,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其快速成长成才。三要加强检察官培养锻炼,探索建立检察官到综合部门实践锻炼工作机制,进一步开拓眼界和提升综合能力,切实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使其所办案件都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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