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
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大部署,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办理进展和结果。
2、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理结果。
3、对久押不决、超期羁押问题和违法或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情况。
4、高检院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和内容。
5、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典型案例。
6、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起诉书,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不立案、不起诉、撤案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
7、实名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和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1、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案件流程、办案部门、办案期限等程序性信息和案件情况查询信息。
3、对犯罪嫌疑人延长羁押期限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办理情况、理由和依据。
4、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情况、理由和依据。
(三)其他可以进行公开的检务信息报分管院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