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众城兴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后勤物资及酒店用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后勤物资及酒店用品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ZCX-TP20201105-01
3.采购人: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众城兴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78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雅安市人民检察院(www.yasjcy.gov.cn)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众城兴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70号6层7号)现场获取。
3.磋商文件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远程办理发售,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网上或远程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将购买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对公转账,账户明细详见注(1)、已填写的《报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成图片或pdf发送至2767809892@qq.com。
注:(1)账户明细:收款单位:四川省众城兴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2000071005000010。
(2)请于开标当日将《报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递交至四川省众城兴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报名咨询电话:18283555164。
6、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70号6层7号(四川省众城兴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70号6层7号(四川省众城兴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 购 人: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76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5-262486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众城兴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70号6层7号
邮 编:625000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8283555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