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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9.25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6-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3972  

四川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

“9.25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

 

近日,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由四川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9.25污染环境案”由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7月份,被告人张光熙、聂海峰与被告人汤龙海、黄崛、黄楷、高志明、常忠良、李立勤、李志成9人共同出资,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芦山县太平镇原沙树坪废旧煤矿内,修建并安装利用废旧电瓶炼制铅锭的厂房、设备。后张光熙、聂海峰等从成都德鑫废旧回收有限公司购买废旧铅蓄电池,在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雇佣多名工人将废旧电池拆解,炼制铅锭。期间,张光熙、聂海峰等总共非法处置废旧铅蓄电池不低于200吨。案发后,经专家组人员认定:确认现场处置的废旧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HW49 900-044-49。经监测:分解车间土壤中铜、铅不达标。露天沉淀池、电瓶内液体收集池铜、锌、铅、镉、PH值等均不达标。经检测:1#铅块含量为99.51%,2#铅块含量为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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