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召开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会议
暨“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为顺应机构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和“两法衔接”工作,7月7日,汉源县召开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暨“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敬伟,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兰树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县“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检察官助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部分检察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法院院长、县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程彬主持。
会上,兰树林检察长全面总结了近两年汉源公益诉讼和“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公益诉讼和“两法衔接”工作分别从四个方面提出意见。关于公益诉讼工作,一是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力争以最小司法成本争取最佳社会治理效果。二是要优化案件结构,着力改变当前案件结构不平衡的局面。一方面,要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五大法定领域深耕细作;另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开展新领域探索,聚焦重大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开展工作,为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三是要逐渐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深入推进磋商、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成效第三方评估等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增进办案透明度。四是要加强能力建设,锻造过硬队伍。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深化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关于“两法衔接”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管理,从设备保障、落实专人、执法培训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用好“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二是要开展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常态化,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官联系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机制,对案件移送标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予以监督指导。三是要切实发挥作用,在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教育、水利、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服务好全县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要继续加大考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促进“两法衔接”工作向纵深推进。
陈敬伟书记充分肯定了近两年来公益诉讼和“两法衔接”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情况通报、难点研究、措施改进等工作力度,不断创新联动协作机制,确保公益诉讼和“两法衔接”工作顺畅有序,与时俱进。并就推进公益诉讼和“两法衔接”工作提出要求。在公益诉讼方面,一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加积极履职尽责。要着力于保障绿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安全、英烈权益不受侵犯等,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二是要顺应机构改革,迅速找准位置,更加密切公益诉讼协作配合。行政机关及各乡镇要从案件线索移送到案件审理程序全流程配合检察机关,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三是要创新发展工作机制,更加有效提升工作质效。要提高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机制、行政内部监督与检察外部监督衔接机制的质效,建立预警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和交流沟通机制,切实发挥好兼任检察官助理作用,寻求公益诉讼工作新突破。四是要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全面参与公益诉讼的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全力保障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在“两法衔接”方面,一是要切实增强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的责任感,促进衔接工作有序开展。检察机关要牵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由专人负责协调推进步骤,做到执法办案中与行政执法部门既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又相互制约、有效监督,形成衔接工作的良性互动。二是要扎实采取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的新举措,确保衔接工作有序推进。要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共享平台建有所用,建有所为。要健全“两法衔接”运行机制,细化具体操作要求。要落实“两法衔接”保障措施,着力构建联席会议、案件办理协调会商和情况通报、执法协作、监督检查三大沟通保障机制。三是要广泛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宣传攻势,定期总结成效、培育亮点,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营造衔接工作良好氛围。
会议还向20名兼任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