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董敏雷副检察长主办的
一起特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支持
2020年6月29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李云华等6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采纳市检察院的意见,依法判决李云华等人承担315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公益诉讼赔偿金,并公开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经查: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李云华位于雨城区的家中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1 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9 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1只,总价值315000 元;在唐贵强家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4 只,“三有动物”毛冠鹿1 只(2400元),总价值98400 元;在李志远家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2 只,总价值64000 元;在徐德辉家中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1 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鹿1只,“三有保护动物”小麂1只(2400元),总价值54400元;在罗登高家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涉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鹿1只,总价值12000 元;在邓永富家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1 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1 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1 只,“三有保护动物”灰椋鸟2 只(480元),石鸡4 只(3200元),总价值63680 元。
本案的成功办理,既依法打击了犯罪,又确保了法律正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同时,为检察机关依法准确办理涉野生动物类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经验,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