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荥经县检察院利用全院干警大会时间,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限忠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中共雅安市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雅市纪通〔2017〕1号)文件,并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签定仪式,层层签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从具体职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责任期限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在履行职能工作中不仅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还要在任职期间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在抓业务的同时,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服从安排,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签定仪式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富林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定责任书。周富林检察长要求责任人要充分认识签定责任书的目的,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