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由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以劳代偿”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
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雨城区八步镇案发地由雨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郑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使用捕鸟网、诱鸟器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7只,非法出售4只,价值人民币35000元。雨城区检察院以郑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雨城区检察院认为郑某某的行为同时还损害了生态资源,应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遂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郑某某制作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宣传警示牌在案发地安装,在当地从事不少于二十日、每日不少于八小时的巡山巡林活动,用以劳代偿的方式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经审查认为郑某某非法猎捕、非法出售画眉的行为对画眉个体、栖息地和区域生态系统平衡均有不同程度破坏,其行为造成的公益损害具有不可逆性,难以进行直接修复,不能仅用金钱价值估量。“熊猫咪咪”生态检察工作室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采取公益广告和以劳代偿的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通过对其栖息地的环境修复和完善保护措施,能有效间接增加画眉的种群数量。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当庭宣判,郑某某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缓刑一年六个月。
该案系“熊猫咪咪”生态检察工作室“四大检察”一体化办理案件,由工作室检察官一体化介入林业部门“两法衔接”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熊猫咪咪”生态检察工作室检察官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整个案件办理仅用20余天,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