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检察机关自身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雨城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采取三项措施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健康长效发展。
一、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
我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定由一名副检察长分管,院办公室主任兼任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配有2名经验丰富的专职工作人员,保证了人民监督员工作能够有力有序地开展。先后制定了《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办法》、《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手册》等,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加强沟通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面、线、点”的认识,提高监督能力
一是注意增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面”上的感性认识。四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科室、介绍检察职能、讲解办案流程示意图、通报工作情况及互动问答等环节增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监督员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
二是注意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专项工作“线”上的深入认识。我院以每年两次的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为日常沟通形式,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专题调研活动为补充形式,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专项工作的深入了解。近三年来,我院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未成年人刑事工作专题调研、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等7次专题座谈调研,较好的深化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能力。
三是注意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细节“点”上的直观认识。我院多次组织人民监督员观摩本院公诉案件庭审。如观摩一起社会反映较大的蓄意制造车祸冲撞交警案、观摩我院自侦要案的庭审等。通过观摩庭审,使人民监督员对公诉活动,对检察办案人员的检容检纪等有更加直观的了解,使人民监督员能从小视角审视我院工作,为人民监督员强化监督创造了条件。
三、在传统监督基础上拓宽监督范围
一是“七种情形”案件全部提交监督。2008年以来,我院共有6件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我院处理意见。今年,我院提请人民监督员对邓某涉嫌行贿罪拟不起诉案监督。人民监督员在听取了承办人员对案情的详细介绍后,经过评议、表决,一致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意检察院对邓某作酌定不起诉处理。
二是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加强对案件办理程序上的监督。先后两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和我院纪检组长一起对我院侦结、法院已作出判决的2件自侦案件进行了回访。通过回访拓展了监督范围,加强人民监督员对自侦办案的全程监督。今年又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自侦案件在公诉环节的第一次讯问,加强对自侦环节、公诉环节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方面的监督。
三是主动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方面的监督。每次进行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我院都主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向人民监督员进行通报。通报详细介绍区院年度案件办理情况以及重点抽查案件的办理情况。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使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办理情况更加了解,有助于提高人民监督员对办理案件的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