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全体干警召开专题讨论会,就如何扎实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专题讨论,确保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稳步推进。
会上,院检委会委员、公诉科科长张露向大家宣读了我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向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征求的意见及建议,引导科室干警深入排查办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院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林涛强调:全体科室干警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切实负责。要努力吃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联系实际,着眼长远,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林检还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案件审查报告的书写,促进文书规范化。在案件审查报告的写作上,必须引用最新的法律法规;案件审查报告必须要有说理部分,针对承办人审查认定的事实与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存在的差别,要运用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重点阐述。二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要找到充分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阐明。根据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知道或者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知道犯罪嫌疑人可能会有无罪或者罪轻辩解的,承办人要有具体说明,运用证据、相关法律规定说明他的辩解为何不成立。三是承办人进行案件退查,必须按规范化的程序进行。承办人向公安机关退查案件时,所有退查案子必须有退查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