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后,雨城区院案管办为进一步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作用,强化案件流程监管,把好了案件入口、出口关,实现了案件程序的规范性、文书的完备性和期限的合法性。
区院案管办强化办案程序监管,严格收案审查,对不符合收案标准的案件,均依法退回不予受理,并与公诉科沟通后,制定轮案规则,将案件直接分配到承办人,实现了案件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化、效率化;强化法律文书监管,对不符合送案标准的法律文书及案件,均及时通知承办人予以纠正,严把案件出口关;强化办案期限监管,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查询和流程监控,对本院办理案件的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进行实时监控,对于网上办案系统“黄灯”预警提示的,将以往的口头告知变更为在本院内网上进行预警提示,提醒承办人及时办结案件;对于网上办案系统“红灯”警示的,及时发出警告,通知承办人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