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雨城区院立足检察技术办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适应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和方法,延伸检察技术办案触角,为更好地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一、在技术办案工作范围上,从检验鉴定向文证审查延伸
我院顺应当前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努力促进检察技术办案与形势发展相适应,改变过去只重视检验鉴定的思想,积极开展对公诉、侦监、反贪、反渎等检察业务中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将检察技术办案工作向技术性证据审查延伸。2015年1-8月,我院共协助业务部门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23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书23份,充分发挥了检察技术法律监督职能,在技术性证据方面有效保证了各项检察业务案件的质量。
二、在技术办案介入时间上,从侦查环节向初查环节延伸
针对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实施给自侦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积极发挥检察技术办案在初查环节上的作用,助推自侦工作技术侦查理念的不断重塑。在初查环节上,该院通过帮助检查、核实自首或举报材料中有关技术材料的真实性,协助办案人员从中发现、收集和审查相关技术性资料,为推断或确认有无犯罪事实以及应否追究刑事责任提供相关的技术性支持,为自侦部门的下一步工作走向提供一定的线索。
三、在技术力量支持范围上,由本院内部向系统内部延伸
基层检察院多有技术办案门类不全,力量分布不均衡等制约因素,我院同样面临着缺乏文检检验、司法会计技术人员的现状。我院技术科在工作中积极寻求市院技术处的支持,及时依托市院办理文件检验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案件,有效保证了检察技术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2014至2015年,我院共有16件检验鉴定案件委托市院技术处办理。
四、在技术办案受理环节上,由被动受理向主动配合延伸
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在办案中,往往更重视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对技术性证据只在感觉有明显问题或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疑问时,才将案件移送技术部门审查。针对这一现象,我院技术部门积极主动与公诉、侦查、侦监等部门加强配合,充分运用检验鉴定、文证审查和技术协助等职能为办案服务,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加深了承办人对检察技术办案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其对技术办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主动意识,有效地实现了检察技术办案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发展,促进了全院整体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