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今年3月,荥经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出五项公开承诺。现将践诺情况公示如下。
一、延伸“四项”职能推动刑事案件社会矛盾化解
对办理的32件刑事案件已进行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办案中出现的信访问题由员额检察官亲自接待亲自化解。
二、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依法行使公益监督职能,向荥经县市场监管局和严道街道、龙苍沟镇、花滩镇等乡镇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二是落实监管机制。组织人员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告;三是组织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培训,提升从业素质;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五是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与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及公益诉讼部门联系,形成打击合力。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主动履职,及时按要求整改,守护了舌尖上的安全,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强化司法救助
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救助7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
四、加强对县属企业法律服务
搭建“检企共建联系点”,为民营企业畅通法律咨询渠道。深入辖区内企业开展调研走访活动4次,征集意见建议9条。联合民营企业开展”服务民企促发展 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讲党课、大讨论等活动形式,零距离了解民营企业诉求,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五、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加强代表委员联络
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制定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今年来,共走访辖区内市人大代表24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0余条;邀请省、市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5次,增强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直观了解和实践体验,使监督更有效、支持更有力,检察工作履职水平有更高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