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积极与县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局衔接,并就林检宣传计划、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在我县森林较集中、涉林犯罪比较突出的震中龙门乡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今日上午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院侦监科、公诉科、反渎局与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前往震中龙门乡,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灾后恢复重建环境》为主题,利用老百姓赶集时段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发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森林防火、保护环境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预防涉林犯罪以及涉林案件引发的渎职案件的宣传。活动当日,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和法律法规传单34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150余次,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爱林、护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为预防涉林违法犯罪,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