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侦查权、监督权、抗诉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定县委“三个三”发展定位,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旗帜鲜明讲政治,围绕中心顾大局,全面依法履监督职责,为推动芦山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三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四扎实抓好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是独立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 408.4 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缩减。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院2020年收入预算40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4 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院2020年支出预算4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8.4万元,占 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8.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人员经费支出 246.5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08.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减少8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人员支出 246.54万元,占60 %;商品服务支出56.21万元,占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1万元,占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2万元,占 6 %;住房保障支出 41.42 万元,占 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 408.4 万元,主要用于水费、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日常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费、工会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开支。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 0万元(上年结转)。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 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 39.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 16.5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 2.19 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 6.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 41.42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一般情况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 50 %。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4 辆,其中:执法执勤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车1 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2万元,用于 4 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当年拨款56.2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9.27万元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缩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5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案设备、办公家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院共有车辆 4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我院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0年我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8.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