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侦查权、监督权、抗诉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 2019年重点工作
一要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二要严惩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切实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努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三要着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要认真研判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特点,深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效应。四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五要深化司法改革,稳步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是独立行政单位。总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转隶5人到县纪委),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1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491.3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6.02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院2019年收入预算66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3.19万元,占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31万元,占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院2019年支出预算6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31万元,占74%;项目支出173.19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1.3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 26.02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调整。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91.3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73.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院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91.3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26.02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2万元,占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85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58.81万元,占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91.31万元,主要用于水费、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日常培训费、会议费、办公费、工会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公共安全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年初上年结余数为173.1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办案装备采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6.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7.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干警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1.3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31.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5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万元。
三公”经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我厅2019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7%。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车辆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1.3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6.02万元,增长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5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案设备、办公家具。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院共有车辆4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我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1.3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xx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