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我院对芦山县根艺苑广场项目相关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以事立案,2017年7月8日,中共芦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王津川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至我院,我院于同日确定王津川为芦山县根艺苑广场项目相关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犯罪嫌疑人,对王津川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进行侦查,2017年7月9日,我院依法决定对王津川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交由芦山县公安局执行。2017年7月21日,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津川,并交由芦山县公安局执行。2017年7月22日,我院确定王小东为芦山县根艺苑广场项目相关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并于同日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交由芦山县公安局执行。2017年7月22日,我院确定朱雪峰为芦山县根艺苑广场项目相关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案件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