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2016年3月 日在芦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劲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5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等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双攻坚”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服务灾后重建和跨越发展,为建设幸福美丽新芦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执法办案,切实维护灾区社会政治稳定
2015年是“4.20”地震灾后重建的关键一年,也是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局之年。为保证“双攻坚”顺利推行,我院立足执法办案,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双攻坚”顺利推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确保灾区社会治安稳定。截止2015年11月25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7件9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9件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1件125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8件108人,法院已对64件89人作出有罪判决,尚有14件19人法院正在审理中。工作中我们把维护重建秩序作为重点,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破坏重建秩序的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25件36人,起诉37件50人;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共批捕此类案件2件3人,起诉9件18人,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生态环境。派出一名班子成员参与县委大调解中心工作组,并参与了清理非法侵占国有土地的调查和龙门乡重复发放重建资金的清理。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各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廉洁重建。在县委、市院的领导下,我院切实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从党委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切实加大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1件1人,所立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工作中,我们把确保重建资金安全、保证重建工程廉洁作为重点,突出斩断伸向重建的“黑手”,共查办此类案件4件4人,有效地震慑了犯罪,为保证廉洁重建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我们还加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查询行贿档案148条,为相关部门和企业作预防职务犯罪讲座8次。延伸实质性预防,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的监督,发出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函1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件。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公正执法
把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大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强化诉讼监督。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主动加强了与侦查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提高适应新刑诉法的能力,及时纠正,确保侦查活动依法开展。全年监督立案1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 2人。积极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次。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全县155名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矫正工作依法实施了监督,向交付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监督办理特赦案件1件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5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被市检察院采纳,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建成了“两法衔接”平台并投入使用,环保、林业、食品药品监督等44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部登陆接入了“两法衔接”平台。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国土、环保、林业、食药监等9部门召开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联席会,研究讨论并通过了我院起草的《芦山县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开展两项监督活动。四是严防冤假错案。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件10人,不起诉5件6人。
(二)加强内外部监督。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施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和职务犯罪案件批准逮捕由上一级检察机关决定的制度。全面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全过程监控。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和案件评查制度,作为评价干警业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2014年所办的6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对2件拟作不起诉的渎职案件进行了监督,人民监督员同意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检务公开工作情况。
三、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高检院检察改革意见精神,立足能改的立即改,需要顶层设计的按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的原则,对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与行政信访分离、深化人民监督等内容实施了改革。
在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方面,认真研究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意见精神,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先后投入60余万元对院内网络进行了光纤改造,更新了加密设备,解决了涉密的检察内网与互联网并存的问题,继而我们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门户网站、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为检务公开搭建起平台,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制定了《检务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落实检务公开各项要求。我们还制定了《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试行)》、《人民检察院终结性法律文书互联网公开规定》、《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和制度,定人、定量并确定专门部门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使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目前,我院办案流程、重大案件办理、职务犯罪立案、终局性法律文书已全部经检察公开信息网和我院门户网站公开,职务犯罪立案和重要活动信息还通过院官方微信予以公开。
在涉法涉诉信访分离改革中,我们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县群工局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与行政信访相分离的机制,明确涉检信访由检察机关按司法程序办理,一般信访由群工局处理。在这个机制的支撑下,我们将一起长期在检察系统信访的行政信访案移送工局,理顺了信访关系。同时,对进入检察系统的涉法涉诉信访,我们依照司法程序予以处理。全年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人(次),及时将属公安机关管辖的1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1件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及时指定其他办案人员进行审查,最终认为原判正确,答复申诉人不予支持。
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面,我们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意见》,由省级院统一聘请人民监督员,市院统一管理。2015年,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我院首例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进行了监督。
四、积极参与灾后重建,直接服务中心工作
2015年是灾后重建的关键一年,我院始终以重建为中心,不仅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灾后重建,而且积极参与其中,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检察技术侦查大楼维修加固工作。在2014年完成技侦大楼维修加固土建工程后,2015年又完成了网络改造项目,并完成了项目整体验收和结算归档工作,使我院重建工作全面完成。二是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在基本完成大川镇快乐村的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后,我院联系村调整为清仁乡大板村,并负责该村精准扶贫工作。党组高度重,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政治处分管并派出一名干警作为联系人长驻该村,并将扶贫任务分解到具体干警,组织干警逐户摸清情况,建立台账,积极推进。三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和农房重建后续工作。飞仙环湖栈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积极处理施工方擅自更改材质问题。检察长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并同相关部门同志一道,翻山越岭实地察勘,积极协助朝阳村解决村民饮水难的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推动各项队伍建设活动。2015年,我们以“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在县级干部层面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在班子层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队伍层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动员学习、交心谈心、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出不严不实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共11条,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为切实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我们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用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教育干警,筑牢“不想违、不愿违”的思想防线。我们先后组织干警学习了南充贿选案通报、中央政法委通报的20起典型案例、省委政法委通报的12起典型案例以及警示教育教材,检察长为干警作了廉政专题辅导,并组织干警到雅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亲身感受铁窗中的生活,努力增强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我们落实干警关爱机制,从生活上关心、从能力上培养,提高组织的亲和力。相继加强了工会、青工委、妇委会等组织建设,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主动为干警成长提供平台和机会,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机关氛围。在能力培养上,2015年我们安排7名干警到省检察官学院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1名干警到省院参加了专项业务培训,1名干警参加了司法会计专业培训,为干警成长打好基础。
(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打造“不能违”的环境。班子是队伍的灵魂和核心,加强对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是带好队伍的关键。我们一是规范班子运行。制定了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议事规则,理顺权责关系,确保规范决策和规范运行;二是落实“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检察长不直接分管财务、物资采购、工程项目,而由其他党组成员分管,形成监督和制约关系;三是坚持“三重一大”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四是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出现问题的“一案双查”。加强机关管理是保证机关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抓手。我院突出重点,在严肃纪律上坚持了上班签到制度,要求干警在规定时间内亲笔签到;在车辆管理上,安装了北斗定位和行车记录仪,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在财务报销上严格实行两人以上签字负责和审批制;对节假日值班实行了值班事项记录和电话查询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文办会、财务管理、公务接待、保密工作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强化了内部管理,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惩于早、惩于小,筑牢“不敢违”的防线。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铁规禁令,对违纪、违规问题不掩饰、不护短,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对上班迟到等一般性违纪问题,我们采取定期通报,及时逗硬制度。对造成一定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更是立足惩于早、惩于小,惩前毖后。我们先后对一起干警值班溜岗、一起干警违规使用院信息平台和一起干警违章驾驶车辆引发单车事故进行了问责,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市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亟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加强。一是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与群众的期望和现实还有差距;二是执法办案的精细度还不够高,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三是检察职能的延伸还做得不到位,派驻检察室工作薄弱;四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能力不足的矛盾突出;五是队伍长期缺编,人手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练内功、强履职,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举措,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努力为灾后重建和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强化对危害灾后重建、影响灾区稳定的各类犯罪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打击破坏产业恢复发展、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重建的犯罪,维护重建秩序。主动介入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新出现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的研判,自觉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妥善处置涉灾法律问题,服务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涉灾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廉洁重建、优质重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对重建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国家重建补助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等主要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要提前研究并主动介入灾后重建各环节,重点预防和查处工程招投标和实施环节的贿赂犯罪和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渎职犯罪。深入推进对重点工程和重大工程开展跟踪预防,促进廉洁重建。
三是紧紧围绕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着力抓好民生检察的各项工作。加大民生检察力度,坚决打击和查办影响民生、侵害民利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保障和促进各项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平稳发展。落实和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民事和解、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深入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做好检察长接待、接访等工作,依法办理群众诉求。加强司法人文关怀,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改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社区矫正工作。
四是着力推进检察改革和依法治国,全力提高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不断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谢谢大家!
检察工作报告
2016年3月 日在芦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劲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5年工作情况,
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等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双攻坚”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服务灾后重建和跨越发展,为建设幸福美丽新芦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执法办案,切实维护灾区社会政治稳定
2015年是“4.20”地震灾后重建的关键一年,也是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局之年。为保证“双攻坚”顺利推行,我院立足执法办案,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双攻坚”顺利推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确保灾区社会治安稳定。截止2015年11月25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7件9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9件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1件125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8件108人,法院已对64件89人作出有罪判决,尚有14件19人法院正在审理中。工作中我们把维护重建秩序作为重点,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破坏重建秩序的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25件36人,起诉37件50人;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共批捕此类案件2件3人,起诉9件18人,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生态环境。派出一名班子成员参与县委大调解中心工作组,并参与了清理非法侵占国有土地的调查和龙门乡重复发放重建资金的清理。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各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廉洁重建。在县委、市院的领导下,我院切实加强与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从党委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切实加大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1件1人,所立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工作中,我们把确保重建资金安全、保证重建工程廉洁作为重点,突出斩断伸向重建的“黑手”,共查办此类案件4件4人,有效地震慑了犯罪,为保证廉洁重建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我们还加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查询行贿档案148条,为相关部门和企业作预防职务犯罪讲座8次。延伸实质性预防,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的监督,发出督促落实检察建议函1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件。
二、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公正执法
把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大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一)强化诉讼监督。一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主动加强了与侦查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提高适应新刑诉法的能力,及时纠正,确保侦查活动依法开展。全年监督立案1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 2人。积极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次。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全县155名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矫正工作依法实施了监督,向交付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监督办理特赦案件1件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二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5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被市检察院采纳,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建成了“两法衔接”平台并投入使用,环保、林业、食品药品监督等44家行政执法部门全部登陆接入了“两法衔接”平台。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国土、环保、林业、食药监等9部门召开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联席会,研究讨论并通过了我院起草的《芦山县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开展两项监督活动。四是严防冤假错案。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件10人,不起诉5件6人。
(二)加强内外部监督。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施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和职务犯罪案件批准逮捕由上一级检察机关决定的制度。全面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全过程监控。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和案件评查制度,作为评价干警业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2014年所办的6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对2件拟作不起诉的渎职案件进行了监督,人民监督员同意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检务公开工作情况。
三、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高检院检察改革意见精神,立足能改的立即改,需要顶层设计的按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的原则,对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与行政信访分离、深化人民监督等内容实施了改革。
在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方面,认真研究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意见精神,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先后投入60余万元对院内网络进行了光纤改造,更新了加密设备,解决了涉密的检察内网与互联网并存的问题,继而我们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门户网站、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为检务公开搭建起平台,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制定了《检务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落实检务公开各项要求。我们还制定了《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试行)》、《人民检察院终结性法律文书互联网公开规定》、《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和制度,定人、定量并确定专门部门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使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目前,我院办案流程、重大案件办理、职务犯罪立案、终局性法律文书已全部经检察公开信息网和我院门户网站公开,职务犯罪立案和重要活动信息还通过院官方微信予以公开。
在涉法涉诉信访分离改革中,我们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与县群工局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与行政信访相分离的机制,明确涉检信访由检察机关按司法程序办理,一般信访由群工局处理。在这个机制的支撑下,我们将一起长期在检察系统信访的行政信访案移送工局,理顺了信访关系。同时,对进入检察系统的涉法涉诉信访,我们依照司法程序予以处理。全年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人(次),及时将属公安机关管辖的1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1件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及时指定其他办案人员进行审查,最终认为原判正确,答复申诉人不予支持。
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面,我们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意见》,由省级院统一聘请人民监督员,市院统一管理。2015年,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我院首例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进行了监督。
四、积极参与灾后重建,直接服务中心工作
2015年是灾后重建的关键一年,我院始终以重建为中心,不仅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灾后重建,而且积极参与其中,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检察技术侦查大楼维修加固工作。在2014年完成技侦大楼维修加固土建工程后,2015年又完成了网络改造项目,并完成了项目整体验收和结算归档工作,使我院重建工作全面完成。二是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在基本完成大川镇快乐村的灾后重建工作任务后,我院联系村调整为清仁乡大板村,并负责该村精准扶贫工作。党组高度重,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政治处分管并派出一名干警作为联系人长驻该村,并将扶贫任务分解到具体干警,组织干警逐户摸清情况,建立台账,积极推进。三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和农房重建后续工作。飞仙环湖栈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积极处理施工方擅自更改材质问题。检察长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并同相关部门同志一道,翻山越岭实地察勘,积极协助朝阳村解决村民饮水难的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推动各项队伍建设活动。2015年,我们以“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在县级干部层面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在班子层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队伍层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动员学习、交心谈心、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出不严不实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共11条,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为切实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我们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用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教育干警,筑牢“不想违、不愿违”的思想防线。我们先后组织干警学习了南充贿选案通报、中央政法委通报的20起典型案例、省委政法委通报的12起典型案例以及警示教育教材,检察长为干警作了廉政专题辅导,并组织干警到雅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亲身感受铁窗中的生活,努力增强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我们落实干警关爱机制,从生活上关心、从能力上培养,提高组织的亲和力。相继加强了工会、青工委、妇委会等组织建设,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主动为干警成长提供平台和机会,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机关氛围。在能力培养上,2015年我们安排7名干警到省检察官学院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1名干警到省院参加了专项业务培训,1名干警参加了司法会计专业培训,为干警成长打好基础。
(二)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打造“不能违”的环境。班子是队伍的灵魂和核心,加强对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是带好队伍的关键。我们一是规范班子运行。制定了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议事规则,理顺权责关系,确保规范决策和规范运行;二是落实“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检察长不直接分管财务、物资采购、工程项目,而由其他党组成员分管,形成监督和制约关系;三是坚持“三重一大”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四是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出现问题的“一案双查”。加强机关管理是保证机关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抓手。我院突出重点,在严肃纪律上坚持了上班签到制度,要求干警在规定时间内亲笔签到;在车辆管理上,安装了北斗定位和行车记录仪,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在财务报销上严格实行两人以上签字负责和审批制;对节假日值班实行了值班事项记录和电话查询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文办会、财务管理、公务接待、保密工作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强化了内部管理,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惩于早、惩于小,筑牢“不敢违”的防线。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铁规禁令,对违纪、违规问题不掩饰、不护短,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对上班迟到等一般性违纪问题,我们采取定期通报,及时逗硬制度。对造成一定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更是立足惩于早、惩于小,惩前毖后。我们先后对一起干警值班溜岗、一起干警违规使用院信息平台和一起干警违章驾驶车辆引发单车事故进行了问责,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市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亟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加强。一是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与群众的期望和现实还有差距;二是执法办案的精细度还不够高,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三是检察职能的延伸还做得不到位,派驻检察室工作薄弱;四是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能力不足的矛盾突出;五是队伍长期缺编,人手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练内功、强履职,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举措,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努力为灾后重建和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强化对危害灾后重建、影响灾区稳定的各类犯罪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打击破坏产业恢复发展、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重建的犯罪,维护重建秩序。主动介入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新出现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的研判,自觉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妥善处置涉灾法律问题,服务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涉灾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廉洁重建、优质重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对重建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国家重建补助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等主要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要提前研究并主动介入灾后重建各环节,重点预防和查处工程招投标和实施环节的贿赂犯罪和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渎职犯罪。深入推进对重点工程和重大工程开展跟踪预防,促进廉洁重建。
三是紧紧围绕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着力抓好民生检察的各项工作。加大民生检察力度,坚决打击和查办影响民生、侵害民利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保障和促进各项富民惠民政策的落实。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平稳发展。落实和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民事和解、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深入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做好检察长接待、接访等工作,依法办理群众诉求。加强司法人文关怀,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改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社区矫正工作。
四是着力推进检察改革和依法治国,全力提高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不断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