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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1  来源:本站  点击量:6071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司法改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确保“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截止到目前(2016年11月26日至2017年11月30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9 70 人审结49件70 人审结率100%,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经审查,批准逮捕45件59人,不批准逮捕 4件11 人,不捕率15.72%,无错捕和错不捕案件。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7 168人(包括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6件11人其他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 件1 人),依法提起公诉98件162人, 改变案件管辖4件5人;提请抗诉1件1人,提出抗诉2件2人,改变了芦山检察院近十年来无刑事抗诉的历史。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所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96件159人。

    今年, 进一步深入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类刑事犯罪。会同县法院、政府法制办、公安、国土、环保、林业、食药监等10个部门共同制定了《芦山县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在专项活动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5件,提起公诉5件6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4次,开展生态资源资源宣传3次,开展生态资源预防犯罪讲课3次。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贯彻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加大追赃力度,通过各方协调,追回赃款370余万元。

结合芦山实际,从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角度出发,我院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在专项活动中,查处了太平镇钟灵村村支两委贪污窝串案。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廉洁重建,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形成风清气正的政风、社风、民风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到查办与预防相统一。采取廉政短信、“两微一博”、讲座、检察官提醒函、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到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各乡镇以及各项工程项目中。在全县基层干部培训会上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干部进行了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在信用联社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2次,开展检企共建警示教育活动1次;到思延乡开展了“预防和惩治村霸及宗族恶势力”警示教育活动;与县电力公司召开了“检企共建”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动员大会,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与芦山邮政分公司会签了《芦山县职务犯罪邮路实施方案》。同时,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查询行贿犯罪档案30余次,遏制商业贿赂违法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正正义

1、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法律监督力度。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2件2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次,纠正漏捕3人;提前介入刑事案件8件19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继续侦查意见书及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17份。

2、坚决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庭审中证据合法性证明工作。要求公安机关就证据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共10余次。

3、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效果。共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二审申请监督案件数5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执行和解案件3件,做息诉工作35余人次;办理督促起诉2件。

4、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受到了县委政府和市院充分肯定。我院在中共芦山县委十四届第34次常委会上专题汇报了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21家县级行政执法相关单位列席了会议雅安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开慧高度肯定了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对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芦山的重要作用,并提出要求: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做好宣传,抓住重点,主动履职、认真履职,做好各自工作,加强配合和协作;不断总结、完善、探索,改革创新。并表示:县委、政府将大力支持,保障经费、人员,确保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随后,我院分别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政法委汇报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情况并获四大班子领导批示。

5、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积极促进“两法衔接”工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录入建议移送案件信息3条,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在“两法衔接”平台上录入案件信息共计300余条。

    6、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对县法院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刑期计算错误,以及对司法局未实行有效监管等问题,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6件,均已得到纠正。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到全县9个乡镇对190名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监督,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刑执部门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经初审立案7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人,采纳建议7人;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办理收监执行裁定审查案件2件;开展财产刑检察监督“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3年至2017年各类涉及财产刑的执行情况进行清查,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件。

6、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9件,接待群众控告、申诉、法律咨询来访45人次,对所涉的林权纠纷、民事纠纷、重建房屋拆迁等咨询问题,均作了直接答复;开展视频接访5人次;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件;开展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日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2件66人次,对来访群众进行了耐心的法律政策解释和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为保障脱贫攻坚取得实效,提高国家司法救助的社会效果,制定了《关于脱贫攻坚中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的办法(试行)》。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发放救助金6人,发放救助金额52000元。办理市院交办刑事申诉案件1件,初核举报案件线索2件,审查不立案举报案件线索1件。

四、着力深化检务公开工作

1.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触摸式查询机等检务公开信息平台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重大案件等工作信息280余条。

2.加强“窗口”建设,全方位促进检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检务公开。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及时滚动显示检务公开的相关信息和控告申诉、预约查询、举报的电话号码;触摸式查询机与本院门户网站相连接,方便公众自主点击选择栏目了解检察工作的情况,查询案件进度和预约事项;案管中心控告申诉窗口、咨询窗口和查询窗口方便来院办理各项事务的公众;即时更换制作检务公开宣传展板等。

3.做好传统公开工作,促进全面公开。坚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今年5月,在市院领导下,与石棉县检察院联合在芦山县第二初级中学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2100余名师生及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县级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4、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弘扬法制,不断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法律“七进”活动中,先后到有关单位举办职务犯罪预防讲座组织志愿服务队到社区服务,及时解决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和法律问题;主动与企业抓好共建;抽调本院业务骨干深入太平中学、中林中心校、双石中学等开展法制讲座和互动,得到了学校师生一致好评。

5、加强外宣工作,提升检察宣传实效。与新闻媒体密切联系,及时推送检察信息、文稿,目前,《四川法制报》、长安网、四川法制网等媒体共采用我院各类信息、文章82篇。

五、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切实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建设。二是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关于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八项规定》等,重新制定、完善了规章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并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能,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强化教育与监督。三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四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文明单位创建和县“两创”活动为载体,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树立“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理念,制定了检察机关文化和办公环境建设方案五是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及工作安排等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好人大的各项决议。6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了2016年以来我院侦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6月22日,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我院《关于侦察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同时,通过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和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六、积极响应县委的号召,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始终把精准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帮助联系村贫困户解难题、办实事。2017年实现了县委向我院下达的脱贫目标,使每一名扶贫对象达到了脱贫标准。在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组织干警送法下乡,向帮扶对象和联系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支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检察干警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保守,进取心不强,缺乏开拓精神,工作方法比较单一;二是服务基层、关注民生,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面对芦山繁重的工作任务、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能力和水平不相适应,有待提高;四是员额制改革后,受机构编制限制的影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不足人少案多矛盾突出;五是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和检务保障体系建设任务还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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