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永平,男,汉族,四川芦山县人,1966年11月出生。现任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1985.12--1993.04 雅安市苗溪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1993.04--1997.03 雅安市苗溪地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97.03--1998.04 雅安市苗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纪科副科长、科长
1998.04--1998.06 雅安市苗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刑检科科长
1998.06--2002.09 雅安市苗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刑检科科长
2002.09--2007.10 雅安市苗溪地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2007.10--2008.03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2008.03--2010.12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2010.12--2012.10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
2012.10--2015.01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15.01--2016.11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级并行晋升为副处级)
2016.11--2020.09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0.09--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协助冯松同志分管刑事检察工作;负责“行刑衔接”、综治维稳、防邪禁毒、两纲(妇女儿童)、“扫黑除恶”、“扫黄打非”、依法打击“非访”、“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安全生产(安委会成员)、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包括公诉、侦监、生态检察、未检、检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派驻龙门检察室、派驻思延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