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以“敢作敢为敢担当,争抓争干争落实”以及“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两项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职强化监督,近日成功办理了7件纠正违法案件。
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在对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交付执行法律文书检察时发现,芦山县人民法院未按照法律规定确定7名缓刑人员的缓刑考验起始日期,遂向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芦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整改更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我院,表示今后会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作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