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案透明度,促进案件公平公正处理,保证办案质量,经前期充分准备,我院于2018年8月10日,在分管副检察长主持下,对杨某不服我院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审查。参加此次公开审查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申诉人居住地的群众代表共5名受邀人员,以及申诉人杨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和3名案件承办人,分别是原案公安侦查人员、原案承办检察官、现复查案件承办人。本次活动由书记员作全程记录。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干警及分管领导旁听观摩了此次公开审查活动。
审查会上,主持人宣布了会场纪律,告知了申诉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诉人及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诉事实、理由和依据,原案承办人阐述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复查案件承办人出示和说明复查阶段补充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申诉人及委托代理人与原案承办人、复查案件承办人就本案案件事实和证据相互提问,5名受邀人员也向案件承办人、申诉人提问;就争议焦点,申诉人及委托代理人与原案承办人充分发表意见和论证;5名受邀人员在公开听证的基础上,对本案进行认真的评议后,由受邀人员代表宣布了公开审查评议意见。申诉人及委托代理人在最后陈述中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我院表示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受邀人员的评议意见,依法对本案作出公正处理。
申诉人及委托代理人对本次审查表示满意。旁听观摩的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控申干警在会后的座谈上认为此次公开审查准备充分、会场秩序良好、主持人控场能力强、案件承办人示证有力,证据组合得当、论证说理充分全面,但也存在临场应变能力不够等情况。市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刘劲松指出了本次公开审查的亮点和不足,并作了总结发言,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今后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四点:一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同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新情况,做好主要争议点的预测和应对工作;二要做到全面审查案件。要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补充调查,以保证案件客观全面;三要加强业务能力提升。要学深悟透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规定,提升临场应变能力;四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以适应工作的新要求。
本次公开审查,经过公开听证、示证、论证、评议等环节,公开透明地展示了案件的证据和事实,充分论证案件的处理意见,是我院办理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的一次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我院还将继续推进行检务公开,促进阳光司法,大力提升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把公开作为检验司法行为规范的标尺,以公开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