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的情况说明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4.78万元,较2012年决算数增加4.78万元。主要原因是省院组织出国考察。
2013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省院组织出国考察德国、法国检察系统工作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24.51万元,较2012年决算数下降57.88%,主要原因是响应党中央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和压缩了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201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主要用于接待各省市州检察系统工作交流及办案接待开支。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支出24.5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48万元,较2012年决算数增长80.55%,主要原因是2013置换报废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46.22万元,新购车辆增加费用以及正在使用的大部分车辆进入维修阶段。
2013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46.22万元,其中:载客汽车1辆、金额46.22万元,主要用于远程侦查指挥,案情通报,协查联络,证据传送等特种用车。截至201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轿车28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3辆。
2013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74.26万元,用于办案、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项目 | 2013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4.78 |
公务接待费 | 24.51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20.48 |
其中:购置经费﹙置换报废公务用车﹚ | 46.22 |
运行维护费 | 7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