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立率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庄萍等深入扶贫联系村荥经县荥河乡红星村,调研指导扶贫工作,并对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相关精神进行宣讲。荥经县副县长王磊,荥经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颐辉和县扶贫移民局局长周吕辉等陪同调研。
调研过程中,杨立检察长一行实地查看了荥河乡红星村“杨槐树”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村委会办公楼以及漆山组千亩黄金茶园示范基地等,详细询问该村灾后重建、产业发展和村民收入等情况,并走访了部分贫困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勉励他们大力发展致富产业,争取早日脱贫。走访慰问结束后,杨立检察长、庄萍书记同县、乡、村三级干部一起召开了红星村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会上,市检察院下派红星村的第一书记及乡、村干部、王磊副县长、王颐辉检察长等分别汇报了红星村基本情况、贫困户情况、脱贫规划及帮扶方案等。
在听取汇报后,庄萍书记对市院下派红星村的第一书记在红星村开展帮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对贫困情况要“清”。必须弄清楚全村贫困户的基础数据、贫困原因等,便于市院下一步开展具体帮扶工作;二是扶贫工作要“准”。要创新思路、打开眼界,针对贫困原因,找准产业发展项目;三是扶贫工作要“实”。要科学制定工作规划,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协同攻坚。市、县两级检察院及地方县、乡党委政府、村“两委”要各负其责,市检察院主要履行联系指导职责,第一书记代表市检察院,必须履职到位;五是建立健全帮扶工作台账,进一步规范扶贫工作。
杨立检察长对红星村当前所开展的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全省、全市的贫困现状和扶贫开发目标、全市扶贫开发主要工作以及市检察院对红星村拟采取的帮扶措施等方面,对省、市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及精神进行了宣讲。
对红星村扶贫工作,杨立检察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明确县、乡、村作为扶贫工作主体。扶贫攻坚工作要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管理,贫困村主动实施,市、县检察院将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二是要切实落实好市检察院的帮扶工作。目前,市检察院已下派一名同志担任红星村第一书记,具体开展帮扶工作,下一步将派出中层以上干部,分别与贫困群众对接,积极做好扶贫规划;三是市、县两级检察院要充分利用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红星村处理扶贫攻坚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检察院2015年支持红星村1万元,作为村“两委”工作经费;四是请荥经县委、政府大力支持红星村工作,协调解决该村在个别项目中存在的资金缺口;五是要严明帮扶工作纪律,尤其是市、县检察院派出的第一书记和工作组,必须履职到位,自觉融入红星村每一户群众家中,全力促进经济发展,确保扶贫工作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