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名山区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在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方针,充分发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雅安检察精神,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契机,聚焦问题找准“四个”着力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为检察工作健康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是明职责,着力抓好“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明确责任书承载的是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自己分管主管或负责的具体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严管厚爱,带好自己的队伍。纪检组应立足主业主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求各责任主体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做到记录留痕,有据可查,并按制度要求实行季度报告,年度全面述责述廉。
二是重教育,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的纪律和规矩意识。纪检组将加强与政治处和党总支协作配合,共商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和方案,将“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我院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紧密结合,以党的十九大、“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党规党纪和检规检纪为重要内容,掀起学习教育新热潮,将学习教育常态化,不断深化全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和法纪教育,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使全院干警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牢记心中,挺在胸前,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检察干部队伍的新要求。
三是强监督,着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将检务督察作为促进干警增强法纪和规矩意识,养成良好纪律作风,确保检察队伍良好形象的有效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检察干警遵守日常工作纪律、“八小时行为禁令”、规范化执法等情况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紧贴今年开展的“三化建设”年活动,以执法办案工作为重点适时开展1-2次专项督察。认真落实“一督察一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察结果在检察工作绩效考核中的运用机制,充分发挥督察监督的有效性;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工作制度,抓早抓小,大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使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日常监督方式,有效发挥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监督制度的作用;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际,按照“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不能削弱只能加强”的要求,及时配备专职监察人员,以确保内部监督职权的规范有效运行;严格执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坚持“一案一记录”、“一季度一报告”等制度,以强化执法监督。
四是严纪律,着力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坚持有案必查原则,对腐败“零容忍”,坚决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严格落实纪委(纪检组)工作“双报告”制度,对受理或上级转办的违规违纪案件线索认真初核,严肃依纪依规办理。同时,加强纪检与控告申诉、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检察干部违规违纪信息反馈机制,以全面动态掌握检察干警执法办案和遵守法纪中的相关情况,努力挖掘案源,强化自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