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止懒治庸”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努力打造一流检察队伍,不断提升名山检察执法公信力和执法作风形象,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确保地方社会稳定和灾后恢复重建进程,名山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制定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方案,出台“三举措”,以有效解决检察干警中存在的党性不够强、组织观念较淡薄、工作作风飘浮、执法不够严谨、激情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院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布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学东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止懒治庸”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所分管(负责)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第一责任人,要求务必按照方案抓好执行落实,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宣传,酿造氛围。充分利用本院检察门户网站、手机报、名山检察微博、“检察官之声”广播栏目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本院“止懒治庸”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公开有关动态信息,公开举报电话,热忱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举报、反映检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和征求其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对本院开展“止懒治庸”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以酿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和环境。
三是加强督察,抓好落实。要求纪检部门以检务督察为抓手,着力对干警遵守作息制度、遵守工作(办案)纪律和执法作风形象等情况加强监督,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察,对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毫不遮掩,及时给予批评指正或诫勉谈话,责令其整改。对屡次或严重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应予以全院通报,并对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干警依纪依规从严处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修定和完善检察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把“止懒治庸”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内容纳入每月绩效考评之中,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未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布署或违反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的,绩效考评为“不称职”,并奖惩逗硬,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