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雅安市政法系统赴四川大学第二期培训班培训心得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代一
一、所学
给我们授课的都是四川大学的教授,有的是法律界的专家,有的是国学专家,有的挂职于检、法机关,教授们的讲座就象是一顿丰盛的大餐,精美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他们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经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深入浅出,可谓是异彩纷呈。
二、所思
我们此次培训,四川大学给我们安排的课程贯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我们党的革命历程、司法体制改革和具体的工作实务,让我从古到今,从宏观到具体都得到了精神的洗礼。
首先,我们作为中国人,自然不能忘记,更不能抛弃我们的国学,“国学”一词,古已有之。最早见于周代的“国学”,其原义是指国家所设立的教育机构和学校,其教育的核心是周、孔为代表的儒学传统和文献,其目标是培养修己治人之才。孔子之前,学在官府。孔子之倡导“有教无类”之后,中国便形成重教传统,加之农耕文明的重农传统,重教、重农这两大传统就延续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此后朝代更替,尤其到了清末,国学逐步由小学演变为高等学府,最后演变为一种传统的历史文化学问。进入近代,尤其是1840年以后,中国才渐渐出现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国学”。从此,国学的内涵发生了嬗变,国学不再指国家的教育机构或学校,而是指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总体。1949年以后的大陆,不再倡导“国学”,到文革时期,“国学”遭到了彻底的否定。 1980年代,在邓小平复出之后,在大陆知识阶层中开始出现“寻根”热,1990年代“国学”热在大陆中国再次欣起,21世纪,大陆的一些学校开始了儿童读经,社会上不少成人热衷于学国学,央视开播百家讲坛,并在世界各地陆续开办孔子学院和汉语语言教学,并提出文化产业兴国的战略。这一切不外乎是今天的国人对于传统文化的反思与正视,也是对传统文化在今日中国乃至世界多元文化中的重新定位。中华民族,是一个善于反思的民族,对于我们祖先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精华,不能抛弃,作为中国人,我们更应当倡导我们的国学,这是我们珍贵的财富。
其次,作为新中国的国家工作人员,我们要时刻牢记不能脱离群众。新中国的成立,我们党经过不断的努力与探索,才走出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成功路线,我们党的党旗也是代表工农联合,我们每一代的领导人都不断强调要坚持群众路线,18大后,全国轰轰烈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其实也是不断提醒我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旦脱离了群众,党的领导就没有了根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此,无论何种时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我们一定要坚持群众路线。
再次,作为政法工作人员,面临司法体制改革,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讲话。他强调三大任务,即“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为此,在政法战线上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司体法制改革,锻造政法队伍,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各项问题全面部署,包括我们的“司法体制”和“准司法体制”。从深度来讲,我们现在强调司法办案责任制,强调办案队伍与公务员队伍具有重大区别,强调办案的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强调办案的程序和人财物保障,在现有法律构架下最大限度的保障“司法独立”。
三、所悟
听教授们滔滔不绝、挥洒自如的讲座,心中十分佩服他们的口才,佩服他们的自信,佩服他们的敏锐,佩服他们知识的渊博。想想如此才气从何而来?所有人都是走着同一条道,那就是不断的读书学习,关注专业知识,关注国家大事,日复一日,永无止境。“人生是一个长跑,要一直坚持下去。”学习也是如此,要让读书学习已像吃饭睡觉一样,成为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我虽然不能法律的专家,但我可以从现在起就行动起来,像专家一样投入到读书学习的活动中去,让读书学习也成为我生命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照自己的工作实际,将所学知识为我所用。
培训学习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我知道有更重的学习和工作任务在后面。思想在我们的头脑中,工作在我们的手中,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