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按照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进一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
会上,副检察长胡贵强针对《规定》内容指出,要对照查摆在保障律师权利、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交往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做出具体要求:一是全面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律师执业权利是否得以充分行使是检验检察行为是否规范的标志之一;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也是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要求。二是从本职出发,将《规定》落到检察工作中。紧紧抓住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认真做好律师会见工作,规范律师会见平台,完善律师意见反馈机制。三是加强多方沟通,建立律检良好关系。检察人员要主动加强与律师的工作联系,注意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在与律师接触中注意检察行为和举止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