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县域林业资源
近年来,汉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机制、强专项、共座谈、重预防,严惩处”扎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切实守护县域林业资源。
一是建机制。与法院、林业、财政等16个部门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公益赔偿金管理使用机制,在损害鉴定、修复治理、诉前程序等环节协作联动;与乐山市金口河区、凉山州甘洛县建立大渡河跨区域联动机制,推进公益保护跨区域协作。
二是重专项。联合县林业局开展林木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掌握现状,清理检查,督促整治,持续强化森林防火、林木林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落实力度,更好地保护林木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
三是共座谈。牵头23个乡镇、部门召开座谈会议,梳理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案原因、作案手段,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等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林木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法治建设。
四是重预防。落实高检要求,注重案件办理中发现监管漏洞,共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5条,助其完善工作,堵住漏洞,切实做好源头防控。
五是严惩处。聚焦森林火灾、毁林改种、非法猎捕、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等涉林业资源案件,有效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县域林业资源。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3条,均被有关部门采纳,修复、保护生态公益林280余亩;提起公诉2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通过诉讼程序收取生态修复赔偿金12.90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