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院总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1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我院部门预算收入总额354.2万元,较上年增长62.48万元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54.2万元,较上年增加6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94.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62.4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和2015年工资整体上调。
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无项目支出安排。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