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一起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降巴采取砸碎汽车车窗玻璃的方式盗取车内财物。经审查,我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降巴。
2014年5月19日,降巴伙同志麦绒布(在逃)驾驶川A025U1马自达轿车从炉霍县行至名山区境内,在槐溪山庄外路边看见一辆停放的蓝色轿车,然后由志麦绒布在车内放哨,降巴用弹弓将该轿车右后排车窗玻璃砸坏,又用手肘将整块玻璃砸碎,将车内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挎包盗走。后两人又驾车行至金蒙茶业门市外,看见一辆停放的黑色越野车,两人又用同样的方式将车内的两个包包盗走。经核实,两人共盗得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两万余元人民币及包包三个。
降巴认为砸车行窃是一种快速的生财之道,完全无视法律禁行,其行为不仅造成他人财产的损失,而且使他人财物遭到破坏,性质较为恶劣,确有逮捕必要。